鹤北人民法院:“如我在诉”解纠纷 共心共情化心结

时间:2024-08-23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感谢法官,跑前跑后地帮我们解决过户难题,辛苦您了!”近日,鹤北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解开了当事人十多年的心结。

      2012年,曲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王某将棚改房权转让给曲某,曲某支付了房款,约定由王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由于曲某移居外地,对房屋过户政策不了解,便委托其他人联系王某过户,却遭到拒绝。过户不成,原本亲密无间的邻居变成了唇枪舌战的“仇敌”,曲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为更好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法结、心结双解,刘梅法官决定找二人聊聊。

      “这个房屋协议我承认,我也应该协助办理过户。但是曲某本人没找过我,都是她让别人找我办相关手续,我怕被骗,所以才没配合。”听了王某的解释,刘梅了解到了症结所在,原来是双方缺少沟通,信任出现了问题,于是劝王某主动联系曲某说明情况。本来以为双方配合,过户手续很快就可以办了,但没想到,又发现了新问题。

      据刘梅向林业局房产单位了解得知,由于涉案房屋没有土地审批手续,目前还不能办理过户。“房屋产权归属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如果买了房,房屋产权不是自己的,心里肯定没底。这房子没有土地审批手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希望你们尽快研究,想想办法,这涉及的人也不少......”刘梅耐心与房产部门负责人沟通。

      几天后,刘梅再次走访,了解到该房屋已经申请办理了土地登记,不久就可以办理过户了。刘梅第一时间将办理过户所需的手续和费用告知了双方当事人。

      “谢谢法官,能办过户,我一定配合,老曲不在本地,这些手续我去跑!”王某握着法官的手说道。至此,曲某和王某多年的心结在法官的积极调解和跑前跑后的帮助下终于化解。

      “今后我们将继续本着‘如我在诉’情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刘梅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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