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丨心如葵花向阳生 ——记全省优秀法官、省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宋雪敏
面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敬法慎权的裁判者;
面对失足犯错的被告人,她耐心释法说理、真情挽救,是温和亲厚有温度的“贴心法官”;
面对渴求“新生”的戒毒人员,她心怀仁爱、悉心劝导,是可亲可敬的“知心姐姐”。
她像一株向阳花,无论扎根在何处,心总迎着太阳,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她就是省法院刑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宋雪敏。
岁月如歌,初心如磐。工作20多年来,宋雪敏秉持“一身法袍,一生责任”的信念,勤勉敬业,以公正司法、责任担当书写着人生答卷。
她曾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被授予“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型党员”,2022年被评为“第二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023年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2024年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存敬畏之心匡扶正义
1999年,宋雪敏大学毕业后,考入元氏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8年选调到省法院,先是在研究室工作,2013成为一名刑事法官。
宋雪敏所在的省法院刑二庭负责审理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在深入推进法治河北、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宋雪敏就是这支燕赵铁军中的先锋模范代表。她先后参与办理上百件、亲自审理过数十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某国有公司原董事长李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2.8亿元,卷宗400余本,受贿起数多、证据庞杂。李某某不只是简单地收受现金,还涉及大量黄金珠宝、字画、房产、高档家具等。
宋雪敏谨慎而认真,一页页啃读,一项项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通过归类梳理、区分对待,对以购买价认定的物品,逐一核对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和相关的票据等书证;对无法证实购买价的物品,认真审查是否做了价格鉴定等等。其间,对一个高档床具的价值,宋雪敏心存疑惑,于是专门向鉴定人员咨询,核实真伪鉴定,确保价格认定准确可靠。宋雪敏认真细致的态度得到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认可,最终依法稳妥地审理了案件。
刑事审判关乎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宋雪敏深知“生命之神圣,自由之珍贵”,每办理一案总是如履薄冰。
在办理被告人程某非法经营案件中,宋雪敏经审查得知,程某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房地产开发协议并对村民进行了补偿,只是在手续批办下来之前先行售卖,且其行为有节制,接受处罚的态度较好。
为准确界定程某的行为性质及其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宋雪敏下了很大功夫。她多次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补证,到当地国土部门调取书证,最终查明了事实,认定程某虽有非法经营行为,但尚达不到情节严重定罪的程度。案件经法定程序研究后,检察机关亦认可对程某指控不当,撤回了起诉。
为形成类案裁判规则,宋雪敏还专门撰写案例,对全省审理此类案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在宋雪敏的眼里,“刑案无大小”,因此总是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每名被告人,于细微之处探寻真相,以法律之名捍卫公平正义。
持法律之剑不枉不纵
宋雪敏和同事们都说,每办结一个案子都像生一个孩子,从孕育到生产,凝聚了太多心血。每个案子审结的背后,都有着许多繁琐复杂的工作,承载了不知多少个加班加点的无眠夜晚,不知有多少次判决落笔时的反复思量。
芬太尼是一种新型毒品,有的被跨境走私,相关案件复杂敏感。宋雪敏审理的刘某某等人贩卖、制造芬太尼案即是国内很有影响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涉及芬太尼、呋喃芬太尼等多种新型毒品。
被告人刘某受利益驱使租赁实验室,利用配方制作芬太尼、阿普唑仑,相关被告人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牟利,涉及全国多省、市,危害严重。
为彻底吃透案情,宋雪敏自学有关化学知识,了解被告人制作毒品的过程,研究案件中查获的半成品能否认定为毒品,在准确认定毒品种类的基础上,将毒品数量也梳理得分毫不差。
有关被告人上诉提出涉案物品不属于毒品、未被管制。宋雪敏查遍所有的毒品管制名录资料,核对相关物质被列管情况,查明涉案毒品的性质和危害。通过大量的工作,她查明事实,摆出证据。被告人低头认罪,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并表示认罪服法。
为了准确定罪量刑,宋雪敏将有关毒品与海洛因数量进行折算,结合各被告人的情节和地位作用,对各被告人罚当其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该年度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盘根错节的证据以及法庭上舌枪唇剑般的争论,宋雪敏总能依法沉着应对,保持镇定自如。在审理案件中,她不仅是法律的翻译者,还是善意文明执法的践行者,用公正、中立、专业的法官形象让辩护人、被告人都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温度。
凭良心办案播撒“阳光”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宋雪敏经常用这句话警醒自己,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办案是个‘良心活儿’,只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才能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最大的司法善意。”
2014年,宋雪敏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和被害人赵某因琐事产生口角,王某一时冲动,用一个酒瓶打在了赵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重刑。
“案件是民间纠纷引发的,量刑上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接到这个案子后,宋雪敏深深地为两个家庭感到惋惜,“促成双方调解,使被害方家属谅解被告人,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才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宋雪敏会见了被告人,带着耐心、爱心、专心、同理心去做工作。被告人在与宋雪敏深入交流后,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宋雪敏又与被害人亲属沟通,对方表示,事情回不去了,是否调解需要再考虑一下。
庭审中,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突然给被害人亲属跪下,请求原谅。庭审结束后,双方同意调解。
宋雪敏介绍,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法院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最终,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后来,被告人的亲属打来电话表达感谢,非要来法院送一面锦旗,但被宋雪敏委婉拒绝。“这些本就是职责内的事,不值得感谢。”宋雪温柔而坚定地说:“但每当想起这些,我都觉得无比温暖,这可能就是司法的温度吧!”
“良言一句三冬暖”,宋雪敏在审判工作中,不管面对的是什么类型的被告人,总是运用平和、通俗、易于接受的语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给他们充分的尊重。
2017 年,宋雪敏收到一张来自监狱的贺卡:“经过努力,我即将申报第一次减刑。感谢你们曾经的付出与努力,也感谢你们秉承的良知善念和明德慎刑!”
看着贺卡上面的文字,宋雪敏仔细回想,发现这是她曾主办和判处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件里的被告人,而且二审最终维持了原判。
“能够想起来的是,庭审很顺利,庭前庭后与他进行过一些沟通和释法明理的工作,解答了一些关于他对案件的不解。”宋雪敏介绍,这个庭审只是众多庭审中很普通的一个,与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相比,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相同的只是,给了他充分的尊重。
办案中,宋雪敏不仅努力做到清明、公正断案、结案,还在用行动一次次解决着涉案者现实与内心的双重困境。
揣仁爱之心护航“新生”
“我已经解除强制戒毒满三年了,谢谢姐姐的鼓励和陪伴。”
“恭喜妹妹迎来新生,姐姐向你表示祝贺!”
……
近日,作为河北省“知心姐姐”戒毒帮扶志愿者团队成员的宋雪敏,收到了帮扶对象小花(化名)的信息,因见证了小花的新生心里很是欣慰。
宋雪敏从事刑事审判以来,办过不少毒品案件,深知毒品的危害,经常想做点什么为预防毒品犯罪贡献力量。2020年,她成为一名“知心姐姐”。
小花是宋雪敏第一个帮扶对象。那一年,小花才21岁,因为交友不慎染上毒品,而且是个“二进宫”。
“信念是支撑我们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坚持可以让我们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我会成为那个一直陪你走路的人。”因为疫情,宋雪敏与小花多次书信来往,鼓励小花好好配合戒毒,同时还讲述一些从吸毒发展到犯罪的案例,告诫她远离之前吸毒的朋友……
小花出所那天,宋雪敏和其他志愿者一起去迎接,鼓励她开启新的生活。小花回归社会后,宋雪敏始终与她保持联系,鼓励她、陪伴她。小花交了男朋友、找到了新工作、学了一项新技术,都喜欢和宋雪敏聊聊,宋雪敏及时给予肯定、鼓励,真心为小花获得新生、找到人生目标而高兴。
“帮扶路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宋雪敏诚挚地说:“我相信,未来路上她会越来越好!”
人生中存在着无数的舍与得。虽然因为繁重的审判工作不能经常陪在家人身边,但一有时间,她就会给孩子讲工作中的事,讲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洗涤了心灵,讲自己更加坚定远离犯罪、热爱生活、珍惜自由。在母亲的影响下,宋雪敏的女儿也深深爱上了法律,如今已经成为一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
宋雪敏凭借着坚韧的性格,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旅途中不断探索、追寻,沉着自信,脚踏实地,步步闪光。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75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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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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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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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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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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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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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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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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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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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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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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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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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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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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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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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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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