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维度高水平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专门部署,强调“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涉外法治建设中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职责使命。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中,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时代意义,从理念、履职、机制、体系四个维度同向发力,以更高水平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
坚持以更高站位推进理念现代化,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高水平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要以理念现代化为引领。
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去,着力构建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贯彻审慎理念。严守外事纪律,立足国际政治局势,准确把握涉外案件办理中隐含的各类风险,依法审慎作出司法决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涉外案件办理的相关司法政策和专门规定,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依法履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条约、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涉外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建立涉外舆情处置机制。
践行平等保护。坚持中外诉讼主体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尺度。完善权利告知、涉外法律援助等配套权益保障措施,充分考虑外国诉讼主体的合理需求。规范领事通知和领事探视制度的运行,依法为领事通知探视权的行使提供便利。
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涉外法治工作特性,坚持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办案、研究、治理、宣传,统筹国内执法司法协同与国际司法合作,统筹硬件设施建设与软实力提升。加强各部门的横向归口、各级检察机关的纵向联动、与外部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积极参与涉外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构建。
坚持以更高质效推进履职现代化,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司法效能
履职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核心要义,高水平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要以履职现代化为关键抓手。
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严格遵守最高检关于涉外案件办理的规定,从严把握证据标准,严格规范诉讼程序,确保把每一个涉外案件办成铁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引导侦查、补充侦查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涉外案件监督实效。
靶向施策推动精准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及时梳理分析涉外案件中折射出的社会治理问题,聚焦出入境、进出口、跨境电商等涉外重点领域,灵活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公安、海关、市场、教育等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街道社区有效落实管理职责。
提升对外斗争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间谍、反颠覆、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积极研提法律反制措施,防范和反制“长臂管辖”。积极行使管辖权,探索我国法的域外适用,践行我国国际法治责任。
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打击对外经贸中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中外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外经贸规则的衔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审慎把握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界限,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隐性行政门槛、不规范执法等行为提出监督意见,助推涉外行业管理规范化。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优检察法治产品供给,聚焦跨境物流、知识产权等领域向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深化国际司法合作与交流。规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办理流程,敢于善于提出司法协助请求,积极回应并向外方提供高质效的刑事司法协助。有序参与国际司法交流活动和检察外事活动,拓宽与外国执法司法部门、国际组织的交流渠道,加强经验互鉴和情报共享。
坚持以更高要求推进机制现代化,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
当前,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高水平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相关制度。
规范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抽调具有丰富办案经验、较强外语能力的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制作涉外案件规范化工作指引和可视化流程图,建立办案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涉外案件案卡填录,及时梳理汇总相关数据,动态掌握涉外案件总体情况。探索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与被没收财产分享机制,进一步提高跨境追赃的质效。
健全案件办理配套机制。制作规范化的多语种涉外法律文书,统一案件层报、司法协助案件流转、领事通知等专门涉外程序中的文书模板。加强与高校、侨联、专业翻译机构等的合作,完善翻译选聘机制,建立省级统筹统用的小语种翻译人才库。综合运用检校合作、委托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国际司法协助等多种渠道,提升对域外定罪量刑、诉讼程序等法律问题的查明能力。
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横向上探索涉外业务归口统筹,深化部门联动、业务融合、信息共享,纵向上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问题加强指导,畅通涉外案件办理程序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统一涉外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监督全流程诉讼权利保障,共建协同高效有序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
推进全局大协同机制。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局,积极对接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加强与外事部门、经贸部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的常态化联络,把握各方面的涉外法治需求,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口。及时分析研判涉外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参考。
坚持以更高标准推进体系现代化,全力保障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突出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完整性、实效性,注重统筹协调、一体推进。
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立足涉外法治所需,统筹抓好“选育管用”,锻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素质过硬、熟悉国外法律的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理念和能力建设,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课程设置涵括国内涉外法、域外法、外事处置技能等内容。突出实战导向,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做实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机制,选派干警前往外事部门、涉外执法司法部门等进行交流锻炼。通过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库、定期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人岗匹配度。
探索数字赋能体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借助信息化力量提升涉外案件办理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涉外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为加强分析研判、线索挖掘、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用好涉外数字送达、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等应用,根据实践需要积极开发涉外场景应用。
深化理论研究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着力解决境外证据审查、管辖、域外法适用等涉外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推动涉外领域刑事法律的立改废释,及时有力回应实践呼唤。不断扩大研究视野,把握域外最新法律法规、司法制度与司法动态,关注国际法对于国内司法实践的影响,推动国际法、域外法与国内法的衔接。
夯实检务保障体系。对标涉外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涉外检务管理工作规范,加强专项经费保障,统筹推进涉外案件专门办案场所改造,以高效能的涉外检务保障体系保障涉外法治有序发展。
完善法治宣传体系。总结梳理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中的亮点举措和经验做法,编撰涉外典型案事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稳妥开展涉外法治宣传,积极向国际社会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突出检察办案中的公正性与人权保障,增强中国检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9/t20240904_6651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