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强党性 明纪守纪显担当——青海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综述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4月开始,青海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上下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夯实党在民族地区执政根基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营造了“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良好氛围。
以上率下 带头示范重引领
6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青海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的重大要求。省委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学细悟,召开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农村牧区、机关社区、学校和地震灾后重建一线传达宣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青海省委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务实推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
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后,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三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主持召开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调度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调度。
鲜明提出“学出忠诚、学出敬畏、学出担当”的要求;着眼落细落小抓具体,提出“8个一”工作措施……精心谋划部署,是为了有序有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省委以上率下、率先垂范——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召开四次专题研讨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主题深入研讨交流;
省委带头以“学”入题,高质量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示范带动全省各地各单位举办读书班950期,通过领学带学、分组自学、交流研讨、专家讲学等方式,逐字逐句学、逐条逐章悟,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旨要义;
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带头,以视频形式向全省4000余名党员干部讲授专题纪律党课,持续释放出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35名省级党员领导干部“联州包县到村”,建立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基层联系点,普遍开展了2次以上的下沉调研指导,以上率下示范带动;
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农业农村厅讲授纪律党课,要求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头雁效应”——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政治纪律谈心谈话,组织全体党员结合“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契机开展政治纪律表态;
全省各级党组织2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讲授纪律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基层党员干部讲授2万余堂“小切口”、接地气的纪律党课。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制定全省党纪学习教育《月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建立“日盘点、周计划、月调度”和“日常指导、定期通报、挂图作战、及时汇报”工作机制,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每事有方案。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对重点工作实时跟进、纠偏正向、释疑解惑。
聚焦重点 深学细悟明党纪
学纪是知纪的基础,明纪是守纪的前提。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条例》贯通起来,一体领悟、一体把握、一体贯彻,真正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坚持真学实学,推动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
深入研讨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结合学《条例》、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等先后开展4次专题研讨,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深化学习效果。
联系实际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坚持学纪与学法相衔接、执纪与执法相贯通,把学习《条例》与工程招投标等涉及“三重一大”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行业部门执法规范结合起来,贯通学习、一体落实。
分类指导学。加强对农牧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薄弱领域的指导帮助。全省社会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的方式,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党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指导。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医疗卫生领域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4个方面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普遍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列出负面清单等方式,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持续巩固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重点选取发生在政法、粮食、金融等领域的20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逐案剖析解读、总结教训启示、附录当事人忏悔书,为全省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提供“活教材”。省市县共制作警示教育片30余部,汇编近年来发生的“蝇贪蚁腐”等案例731个、忏悔书194份,变“教训”为“教材”,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坚持以训助学,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
集中纪检部门骨干和党校教师集体备课,开发纪律教学课程120余堂,纳入各级党校所有培训班次。梳理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8779人,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培训,推动重点群体党员干部学深一层。发挥数字化培训平台优势,依托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策划制作、推荐上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网络课程65门,举办专题网班34期,参训学员6.57万人次。
编译印发藏语版《条例》9万余册,组织撰写、编印《条例》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宣讲材料。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抽调纪检干部、党校教师等组成“宣讲团”,赴基层进行集中宣讲,受众达11.2万余人次。
以学促干 实干善为求实效
党纪学习教育是否见成效,关键要看能否在严于律己中锐意进取、遵规守纪的同时敢作善为。
青海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强大动力。
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引进优势企业,加强科研攻关,扩大产业集群,全年生产钾肥706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77%以上,碳酸锂11万吨、增长49.4%。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集中力量打造绿色算力产业基地,建成全国首个100%清洁能源可溯源绿色大数据中心、全国首个大数据中心领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智慧供应系统。
把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聚焦重点开展精准治理,省级层面文件同比压减48%,会议同比压减53%,督检考事项同比压减12%,创建示范项目由62项清理为8项,评比表彰项目由283项清理为47项。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7个,处分处理各级党员干部178人,有力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地见效。
全省各级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同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确定个性整治任务107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480个;纪检监察机关健全与公检法等部门情况互通、线索互移机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99份,严肃处理、公开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全省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比下降40%。
针对全省各地各单位排查出的遵规守纪方面薄弱环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律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切实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不断夯实全省纪律建设的制度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青海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让实干担当、积极作为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09/t20240909_123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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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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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