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用心打造有温度的“心”级服务

时间:2024-10-21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绥宁县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上,从“心”字上下功夫,通过瞄准入矫前犯罪动机,捕捉入矫后的微妙变化,有针对性地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化、近距离、细致的“心”级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心”级服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投资9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怀化市洪江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为所有矫正对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有障碍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健康讲座。

  发展村(社区)志愿者,提供暖心监管。在全县235个村(社区)开展“志愿法律服务村村全覆盖”工作,让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17个乡镇社区矫正协管工作。每季度协助组织居住地的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长铺、瓦屋、李熙、河口四个社区矫正集训站参加集中报到、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协助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实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组织三名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对有心理问题的对象进行心理帮助,打造“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案矫正”的精准矫正模式。

  明确矫正责任,做到心中有数。绥宁县司法局对照社区矫正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创性地制定了《社区矫正小组责任分解清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的亲友、村(居)委会干部等参加矫正小组的人员签订责任状,以明确每个矫正小组成员的责任。通过每月与司法所干部实地查访矫正对象,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协助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违法行为,实现精准社矫。

  (绥宁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10/t20241021_33480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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