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丨推心置腹“拉家常”老邻居和好了

时间:2024-10-22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通过调解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原来,老牛和老张是住了多年的楼上楼下邻居。今年3月,住在楼上的老张家用水不慎,导致自家跑水并将楼下老牛家的房屋屋顶和墙面泡坏。

  在老牛找到老张后,二人一言不和发生争吵,事情也没有解决,事后,老牛将老张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事情原委。法官首先对老张进行了劝导,希望他能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要是自己家被楼上跑水给淹了又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自己又会怎么做呢?”

  在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解下,老张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并向老牛赔礼道歉。

  化解了老张心中郁结,法官又开始对老牛进行劝解,毕竟跑水不是谁故意为之,加上老张当晚喝了点酒,语言上有不当的地方还请老牛谅解。

  “老话讲,远亲不如近邻,楼上楼下的住着,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虽然有了损失,但也不能漫天要价。”

  一番耐心地劝说下,终于老牛接受了老张的赔礼道歉和2000余元修复款,双方握手言和,老邻居又露出了久违的笑脸。‍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8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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