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犯尹付涛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时间:2024-10-24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尹付涛,男,汉族,1969年12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

  罪犯尹付涛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罪犯尹付涛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尹付涛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讯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29,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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