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 |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 统筹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山西日报》10月24日第3版
10月23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马慧健介绍,近年来,省司法厅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扎实履行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工作职能,全力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马慧健介绍,近年来我省法治山西建设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根基。
围绕法治山西建设,持续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市域、区域、县域不同层面一体建设路径,加快补齐法治领域短板弱项,形成了一批法治建设典型经验。组织开展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部署开展了涉外法律服务提升行动,组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大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依法治省选拔、储备和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立法审查职能,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153件,同比增长123.7%,行政复议案件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比例已达到2.27: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围绕法治社会建设,连续6年在全省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创新建立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着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与此同时,全力构建新时代山西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一大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省年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约14万次,调解案件约12万件。
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作出专章部署,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15个方面48条具有标志性、牵引性重点改革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素梅介绍了改革的主要内容。
围绕持续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指导11个试点地区聚焦法治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山西经验”。深化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制度改革,优化考核评价结构,健全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和激励机制,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稳步推进县(市、区)司法协理员划转招聘工作,着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推动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围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围绕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领域改革。推进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统筹机制改革,着力构建相互补充、彼此衔接、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安置帮教工作政府规章,从制度设计上引领、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9年至今,我省连续6年在全国创造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在为全民实施免费法律咨询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需求,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刑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
马慧健介绍,“惠民工程”开展以来,通过全省11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0余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4200余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3万余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不断加大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共开展普法宣传2.6万余场(次),协助人民调解6000余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0余件,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聚焦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优质化、便民化、智能化上下功夫,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涉外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凸显。马慧健介绍,省司法厅紧盯我省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机构、人才、素质、业务、市场等方面的短板,提出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十条具体举措,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按照“一年建机制、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从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夯实涉外法律服务基础、建立涉外法律服务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优先序、时间表、路线图。紧紧围绕全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细化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四个行业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的不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初步构建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架构和落实体系。下一步,将把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纳入司法行政改革范围,接续培养一批实战型人才,打造一批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涉外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司法行政机关具有开展行政立法的工作职责。王素梅介绍,省司法厅严格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科学立法方面,制定立法项目事前评估规则、征求意见规则和调研、论证、协调等工作规则,建立行政立法信息化平台,组建行政立法专家库,从制度上、技术上对行政立法工作进行规范。
民主立法方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计划编制前,广泛向省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建立了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依法立法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标准开展行政立法审查工作,把“不抵触、有特色、真管用”作为重要原则,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近年来,省司法厅推动出台了一批彰显山西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聚焦创优营商环境,推动出台外来投资促进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聚焦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出台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修正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聚焦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五台山世界文化景观保护条例。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着重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不断提高行政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行政立法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来源:山西日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mtjj/202410/t20241025_9679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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