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双城: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年初以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童童姐姐工作室”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强制报告、法治进校园、家庭教育指导等普法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理念,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用心用情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色检察品牌。该工作室建成后,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受众人数近10万人次。
法治宣讲进校园,护航青春助成长
播撒平安法治之种,护航校园成长之苗。
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犯罪,今年5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志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双城区兆麟中学,为该校学生讲解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助力同学们平安成长、逐梦未来。其他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8次,涵盖辖区8所学校。
工作室相继以“法治宣讲进校园,争做守法好少年”、“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题开展多次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活动,受众教师、学生超1000余人次,在法治进乡村活动中,努力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用心做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法治教育,让留守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让广大青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以强制报告为抓手,抓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会同教育局等部门深入学校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学校安全专项督察活动,推动学校建立完善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的责任意识。
今年4月,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妇女联合会在辖区内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重点查看KTV、网吧、台球厅等场所是否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经营从业者的守法守规意识,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义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三周年之际,该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团区委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观“党建+童童姐姐工作室”,通过沉浸式体验以及零距离讲解,进一步了解“专而精”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具有双城检察品牌特色的工作室,携手并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平安、健康的社会环境。
“家教伴成长,送法进万家”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工作室联合团区委共同走进双城区四野广场积极开展“家教伴成长,送法进万家”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检察蓝”化身“流动式宣传员”,深入广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长们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意义以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实施家庭教育,共同营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依法带娃。
线上普法有温度,安全教育记心间
新学期,新气象,在开启春季学期新一轮学习生活之前,工作室为同学们精心准备了一份“开学宝典”:一是鼓励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勇敢的说“不”;二是要擦亮双眼,守好压岁钱谨防诈骗;三是提高警惕,防范性侵;四是注意道路安全,平安健康成长。让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紧握安全开关,防范在先,警惕在前,以崭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的开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三周年之际,工作室干警李童录制了《法治护卫青春,共建和谐校园》普法小视频。课程从与未成年人成长息息相关的三个方面讲起,具体包含:未成年人成长应遵循的道德准则;校园内、网络上、生活中应牢记的规则意识;成长应知晓的法律知识,涵盖预防犯罪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暑期来临之际,工作室为孩子们带来多篇暑期安全教育小课堂,其中包含:“快乐暑假,安全同行”普法小视频、“暑期已至、严防溺水”安全指南等内容,切实保障全区未成年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
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助力少年迷途知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依法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宣告不起诉,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针对两名被不起诉人的具体情况制订帮教方案,采取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帮教措施,使其在接受帮教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情,经过帮教,两名被不起诉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其回归家庭与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8月,“党建+童童姐姐工作室”作为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一家两室三个共同体”六大检察品牌之一,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接下来,该工作室将继续通过严格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督力度,不断扩大宣传阵地、丰富宣传主体,主动做到凝心聚力、形成合力,积极助推相关制度落地见效,有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切实让未成年人在充满爱与关怀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17/1851811976855007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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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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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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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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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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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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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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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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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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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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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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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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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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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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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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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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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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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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