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红色法治文化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编者按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把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今年6月至9月,司法部组织多家新闻媒体前往山东、重庆、江西、福建、甘肃5省(市)开展基层实地采访,发掘并采写了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实践的鲜活做法。现刊登如下。
山东:多举措用活用好红色法治资源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代村的“中国知青村”,一场沉浸式红色普法短剧《山乡里来了调解员》正在演出。
普法短剧演绎的是1944年发生在沂蒙山区的一个真实调解故事。王家鸡山村、鸡山沟村因为鸡山的土地起了争端,双方僵持不下、各执己见。因纠纷跨越时间长、案情复杂,最初的处理结果村民并不满意。为彻底化解纠纷,滨海专署接收此案后,便决定按照“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此案重新审判。他们派专人前往鸡山,深入群众,经过7天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清了真实情况,并拿出调解方案,两村代表均很满意,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创作红色法治文艺作品是山东省运用红色法治资源、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山东省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通过制定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编印《齐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掠影》等系列举措,赋予红色法治文化新内涵,让红色法治文化春风化雨,浸润齐鲁大地。
挖掘红色法治资源
“人人(那个)都说(哎),沂蒙山好……”一首在抗战烽火里诞生的《沂蒙山小调》,跨越时空依旧深入人心。
在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中,中国共产党在沂蒙根据地领导的革命战争是其中辉煌的一页,凝结形成了宝贵的红色遗产。而革命根据地时期法制建设实践是沂蒙革命历史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领导百年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0年7月26日至8月26日,山东省各界联合代表大会在沂南县青驼寺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全省最高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机关——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前后大约5年的时间里,山东抗日民主政权颁布了近200部法规条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刑事、民事、司法诉讼程序等领域。
根植红色法治沃土,激活红色法治资源。
2023年11月,来自国内30余所高校和实务部门的100余名法学法律工作者齐聚临沂市沂南县,参加沂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论坛。在论坛上,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在沂蒙革命根据地领导的法制建设,有力促进了根据地的政治制度建设、战时经济发展、军事力量壮大,形成了沂蒙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军队“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血肉联系。要深度挖掘、宣传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在山东进行法制建设的成果实践,让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齐鲁大地上赓续法治力量。
建设红色法治阵地
在孟良崮党性教育基地,记者见到了蒙阴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郭艳阳。身为老红军的后代,郭艳阳从小听着爷爷讲孟良崮战役的故事长大。英烈们可歌可泣的事迹,时刻激励着沂蒙儿女的心。
“‘燕翼堂’是革命战争时期沂蒙山区远近闻名的红色大家庭,家族涌现出刘晓浦、刘一梦两位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的革命工作者。”采访中,郭艳阳给记者讲述了蒙阴县垛庄镇红色“燕翼堂”的故事。
“如今,垛庄镇依托红色‘燕翼堂’、孟良崮战役纪念馆等兴建红色法治文化基地,通过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的融合,让红色法治文化活起来亮起来。”蒙阴县垛庄镇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匡秀福说。目前,该镇已打造了垛庄镇红色征程展室(燕翼堂革命旧址)、南蓉芙村史馆等16处“红色文化+普法”阵地。
目前,临沂市积极推动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相融合,通过充分挖掘全市12处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和58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基因的法治文化渊源和沂蒙法治文化思想内涵,县区打造具有沂蒙特色的“红色+法治”宣传阵地,在全市形成连点成线、集线成片独特的普法宣传矩阵体系。
潍坊诸城市将王尽美法治理念与诸城改革历程、名人、荣誉、文物等紧密结合,建成王尽美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专家学者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弘扬宪法精神、预防职务犯罪、依法治税等22个方面法治建设精品课程,并积极推动刘家庄抗战事迹陈列馆、臧克家故居等红色资源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链条。
山东省正在制定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有力有序推动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红色法治文化主旋律唱响齐鲁大地。
赓续红色法治基因
近日,一场“典”亮幸福生活纳凉晚会在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梧桐庵村法治广场上演,威海市文登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王梦杰以《三枚勋章映初心》为题,为村民们讲述了于得水的故事。
于得水,本名于作海,是电影《苦菜花》中于得海团长、《山菊花》中于震海队长的原型。于得水领导的昆嵛山红军游击队是土地革命后期山东省内乃至北方沿海地区的一支红军游击队。他带领游击队攻打镇公所、奇袭联庄会,成为胶东地区家喻户晓的传奇英雄。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山东注重创新红色法治文化传播路径方式,发挥红色法治文化价值塑造、精神支撑和铸魂育人的功能,让红色法治基因“入心入行”。蒙阴县依托红色资源,开展法治文艺惠民行活动,依托“常星”“韵梦”等民间文化剧团创作普法小戏小剧,如坦埠镇妇联创作的小品《特殊的婚约》、县林场总场创作的歌剧《青山绿水的守护》等法治文艺作品,生动讲述了婚姻家庭、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沂南县推出红色故事沉浸式情景小院,用情景演出方式讲述红色故事,传递法治理念,融情于景、寓教于剧,实现文艺创作和红色文化的深度融合,探索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小戏小剧创演模式,通过创作富有地方特色的普法作品,增加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诸城市设计以王尽美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起点的3条精品红色法治研学线路,将红色教育、法治教育、磨砺教育串联,让青少年在聆听红色法治故事、感悟先烈精神的同时,受到法治熏陶。
“立足红色法治资源禀赋的优势,山东将充分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法治资源,积极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护航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实际成效。”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福建:不断推动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建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坐拥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地处闽西的龙岩市坚持守正创新,激活红色法治文化引擎,走出了一条红色法治资源价值转化新路径。
近年来,福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明确“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传承”工作目标,深入挖掘传承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等红色法治资源,生动展现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法可说的新风貌,续写新时代福建法治故事。
打造阵地 红色法治资源“聚”起来
土地革命时期,闽西苏区自下而上进行了红色法治的探索和实践,培育形成了早期的法治机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
1928年8月,福建省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在今龙岩市永定区金砂镇金古寺成立,通过并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和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标志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苏区开始用法律制度规范和引领社会生活。
1930年,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通过了5个决议、6部法案、10部条例,成为共产党在创建中央苏区时期立法成果丰富的一次会议。
面对如此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福建省司法厅大力实施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指导上杭县司法局打造建在乡镇司法所带有“共和国法治源头”性质的展陈场所——“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并入选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它与‘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一道,全方位展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法治实践的伟大探索历程,在回望党的法治工作光辉历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面起到了重要的阵地作用。”上杭县司法局局长刘勇说。
福建红色文化遗址数量众多、资源丰富,全省83个县(市、区)中,老区苏区县(市、区)就有70个,有3600多个革命基点村、2683处(个)红色文化遗址。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构建红色法治文化带,相继建成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在福州,福建省司法厅在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专题展厅,追溯现行宪法的根本原则、主要条款与红色法源存在的内在传承发展关系;
在三明,宁化县依托长征主题公园建成“红色法魂”展览馆,在热门景点蛟湖小镇建成中央苏区法制陈列馆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在宁德,福鼎市依托革命纪念馆、闽浙边临时省委驻地旧址等红色资源,打造了别具特色的“红茗洋”宪法宣传墙、“良法善治”网红打卡点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
为了更生动地讲好苏区红色法治故事,福建省司法厅不断赋能红色法治文化带建设,重点打造闽西“共和国从这里走来”红土旅游、“三明实践”红色旅游等线路,指导各地推进法治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转化和创新。
挖掘内涵 红色法治资源“动”起来
“韭菜开花一杆心,割掉髻子当红军;保护红军万万岁,割掉髻子也甘心。”近日,记者走进宁化县长征精神教育基地,听到了这首传唱至今的红色歌谣。
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出发地中最远的出发地,这首歌谣讲述的,正是当年宁化苏区700余位妇女宁愿剪掉自己的头发也要参加红军队伍的真实故事。
宁化县司法局传承和发扬苏区娘子军精神,成立宁化县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这支特殊的普法力量聚焦丈夫、孩子、朋友等群体,对家庭成员、身边人现身说法,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宁化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福建各地以红色法治文化为基石,塑造具有独特魅力和广泛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和治理品牌,不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内涵。
在上杭县,同样撑起“红色半边天”的还有才溪乡的妇女们。
1929年,才溪建立苏维埃政权,才溪妇女冲破各种束缚,成立了妇女代表会,及时帮助妇女解决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也经常解释婚姻条例给妇女听,成为苏区参政议政的典范。
上杭县司法局以“才溪女”为载体,以妇联执委、女政法干警等为主要成员,以律师帮帮志愿服务团、“杭姐姐”客家女子调解队等专业资源为帮手,致力于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权益维护、移风易俗等常见问题,从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入手,增强妇女群体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维权的能力,为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贡献巾帼普法力量。
保护发展 红色法治资源“活”起来
为保障红色法治文化进一步传承和发展,福建省司法厅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在全省范围内分类统计、实地勘察和查阅史料,普查登记了186个红色法治文化场所。
“我们指导龙岩市登记建立38个红色法治文化重点保护目录,研究推荐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不断推动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建设。”福建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福建省司法厅深入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调查研究,多次深入龙岩、三明、宁德、平潭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专题调研,撰写形成了《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建设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带》调研成果,公布了第一批9个省级示范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基地,并开展授牌管理和巡展工作。
在立法上,福建各地重视与保护红色文化资源。
在省级层面,《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省红色文化遗存的挖掘研究、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市级层面,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央红军村”命名保护工作,并出台红色遗址保护政府规章——《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龙岩市出台《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不仅是龙岩市制定的在文化保护方面的实体法规,也是全国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方面的实体法规。
随后,《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也相继出台,通过立法保障红色文化的“根”与“魂”不断延续。
重庆:红色引擎驱动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重庆,是座英雄的城市。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初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此与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孕育了无比珍贵的“红岩精神”。
根植于这片广袤的红色热土,今天的重庆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充分融合红色资源优势,结合自身实际打造了诸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山城,探寻红色法治文化的重庆实践。
沙坪坝区是“红岩精神”的重要发祥地。沙坪坝区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一起涉及工程款的纠纷正在调解中……发扬“红岩精神”,沙坪坝区司法局牵头整合多方资源,最大程度地集合资源整合服务,为辖区群众提供“多调合一”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是聂荣臻元帅的故里,为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吴滩镇立足实际,将红色法治文化建设落地传统农家大院,打造“法治大院”基层治理新据点,不断加大乡村法律服务供给。
红色引擎驱动文旅结合新实践。吴滩镇在景点、大院和重要节点融入法治元素,打造“法治文化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大院+法治文化广场”综合普法文化场景,让导游“说法”、让干部“普法”、让景区“教法”,形成“法”“景”融合的普法学法新窗口。
经过150公里盘山路的颠簸,记者抵达渝贵接壤的南川区合溪镇。
合溪镇是革命烈士韦奚成的故乡,是南川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革命摇篮。合溪红色法治大院位于奚成旧居附近,大院规划为序言篇、《奚成日记》中的“乡村治理”篇、红色文化赋能基层治理篇三个区域,深度融合红色资源和法治元素,实现“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情感共鸣”。
《奚成日记》中的“乡村治理”篇以深度挖掘韦奚成日记和手稿中关于政治、自治、法治、德治的红色精神为主线,提炼红色文化中关于党的基层建设、政府治理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为推进合溪镇乡村治理提供“红色样本”。
日常工作中,合溪镇会动态从干部、教师、学生、志愿者中培养红色解说员,打造以“小小解说员、志愿者解说员、骨干解说员”等组成的红色解说员队伍。他们讲好党员“党性课”、讲好学生“思政课”、讲好居民“法治课”,增强广大居民“热爱家乡,建设有我”的热情和激情,凝聚强大力量不断推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重庆各地红色法治文化已结出累累硕果,记者的红色法治文化探寻之旅虽告一段落,但重庆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脚步不会停歇。
江西:依托革命旧址打造法治文化矩阵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一本高大庄严的“宪法书”,矗立在江西省井冈山市葛田乡古田村尊法宣誓广场的中央——鲜艳的中国红、橙黄的尊法鼎、庄重的宣誓词,让这个红色乡村充满浓郁的法治氛围。
不远处,一条条干净整洁的柏油路,一座座统一装饰的民宿楼,利用老旧房屋改造而成的红色驿站、村史馆、红色书屋点缀其中,构成了古田村独具特色的亮丽风景线。
近年来,江西围绕“建设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目标,推动将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中,挖掘、整理、保护、利用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强化立法和普法,创建红色治理品牌,建立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形成一批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让红色法治文化立起来、活起来、亮起来。
乐安县地处原中央苏区北大门,被称为“红军标语第一县”。这里保留了3800余条红军标语和漫画,其中不乏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公买公卖等蕴含法治元素的内容。
为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乐安县建成全省首家红军标语博物馆,采用多媒体、情景交互、实物展板等技术手段,真实再现苏区革命时期共产党人浴血奋战的光辉历程。同时,将法治元素融入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中,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有机融合,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红色法治文化的熏陶。
“红色,是江西最鲜明的底色。”江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欢欢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江西依托全省近3000处革命旧址、35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矩阵(集群),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了一批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旧址等为代表的国家级和省级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红色法治文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绽放出璀璨的时代光芒。
十月的瑞金,山水含情,岁月凝香。走进红井革命旧址群,记者仿佛穿越时空,又回到了那个波澜壮阔的烽火年代。目之所及,古木参天,土黄色的房屋外墙上,斑驳的标语虽然已经褪色,沉淀的却是激情燃烧的峥嵘岁月。
红井革命旧址群是闻名中外的“红井”所在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便坐落其中。许多游客带着老人和孩子不远千里来到这里,追寻先辈足迹,重温红色记忆。
多年来,司法部、江西省司法厅、赣州市司法局对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的修复给予了大力支持。修复后的旧址保留了原客家祠堂的建筑风貌,占地面积313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旧址内,大量的史料图片和实物展陈,生动再现了苏区军民开展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和探索。
记者看到,每个陈列部分都有历史照、旧址照、文物照等史料,配备电子地图及相关文摘,并辅之以艺术油画、电子翻书、一体机、触摸屏,让前来参观学习的群众更直观了解中央苏区司法史,了解中央苏区时期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2018年,该旧址入选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穿越历史的风尘,往事历久弥新。赣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范平介绍说,近年来,赣州市充分利用革命旧址优势,通过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及《八子参军》《信念的力量》红色故事、学习传承中央苏区司法史、中央苏区法治精神等主题教学活动,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深挖红色法治内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让红色法治文化在赣鄱大地代代相传。
记者了解到,为弘扬法治精神,江西还依托赣剧、采茶戏、花鼓戏、萍乡春锣等,推出一批地方戏曲法治文艺作品和一批富含本土特色及非遗元素的法治文创作品,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激活红色法治基因,擦亮法治文化新名片。如今,江西已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城乡规划、文旅项目、红培基地等多个领域,先后建成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4个,全省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甘肃:将红色法治故事传到千家万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甘肃是红军长征途经地域最广、活动时间最长的省区之一,共产党人创建了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成为红军长征的落脚点、八路军奔赴抗日前线的出发点、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硕果仅存的革命根据地。
在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产生了著名的“十大政策”“豆选法”“三三制”等民主政治制度,诞生了“马锡五审判方式”。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实地走访南梁等多个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丰富的镇村,采访调研了以南梁为牵引、省内红色文化富集地为重点、辐射全省的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布局,深刻感悟了老一辈革命家“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的深厚为民情怀,深切感受到红色法治文化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甘肃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禀赋,突出红色法治文化活动、作品创作和阵地建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红色法治故事传递到千家万户,让“红色力量”入脑入心,为绽放红色法治文化时代新韵、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成就贡献了甘肃力量。
红色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
“南梁政府好模样,‘十大政策’有立场,贪污十元要枪毙,乌七八糟没处藏;一件件,一桩桩,件件桩桩都像样。青山高,绿水长,青山绿水好南梁……”
在革命老区南梁镇,“红南梁”普法说唱团(南梁普法群星说唱团)创作的这首《红色廉政万年长》在当地传唱度极高。
作为根植于革命老区华池县以及周边地区的一种原生态文化,目前,南梁说唱已经成为华池县的一个本土普法品牌。“红南梁”普法说唱团在华池县县城、各乡镇巡回说唱,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增强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近年来,甘肃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融合发展,用活用好说唱、戏曲、歌舞、快板、剪纸等艺术形式,打造“红色法治+非遗”“红色故事+传统文化”等传播品牌,征集创作法治动漫、微视频5000余部,在热闹红火中促进全民参与。
据悉,甘肃组建省市县“八五”普法讲师团2869名、普法志愿队伍37227人,在普法中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红色革命故事,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百场法治大宣讲”“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普法活动5.87万场次、覆盖1000余万群众,促进红色法治文化浸润民心。
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惠民便民
在平凉市泾川县城以西12公里处的盒子山脚下,坐落着吴焕先烈士纪念馆,这是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泾川县首个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据悉,该纪念馆是为纪念长征途中在泾川县牺牲的红25军政委吴焕先而设立的革命历史类纪念机构,历史遗存现有红25军“四坡战斗”临时指挥部——“红军楼”、羊圈洼“四坡战斗旧址”、红军渡河口、吴焕先烈士墓等。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泾川县司法局依托县域红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的特点,深入挖掘红色法治史料,于2022年在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打造了以弘扬先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建设法治泾川为主题的“吴焕先烈士纪念馆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现已成为市县单位、学校以及人民群众了解红色历史、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在法治泾川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悉,甘肃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挖掘庆阳南梁、陇南两当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整合南梁革命纪念馆、“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刘巧儿”旧居等红色遗址资源,建成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南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列宁小学(旧址)被司法部挂牌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同时,甘肃大力推动腊子口、会宁、哈达铺、高台、两当等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依托列宁小学旧址打造首个司法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示范带动14个市州和县(市、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覆盖,创建甘肃省法治文旅数字体验馆等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个,建成法治公园、广场、长廊3.5万余个,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阵地全覆盖,成为红色法治文化传播展示的“甘肃窗口”。
红色法治文化品牌破层出圈
庆阳市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也是反对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刘巧儿”的故乡。
“我们借助‘刘巧儿婚姻案’这一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于2014年5月创办由‘刘巧儿’原型封芝琴老人代言的‘巧儿说法’普法品牌。”庆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魏彦坤介绍说,“巧儿说法”选取群众关心的身边事、眼前事,用生动的问答形式以案说法,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2018年9月,“巧儿说法”通过认证,真正成为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多媒体普法品牌。2022年,庆阳市司法局精选了近年来发布的“巧儿说法”典型案例,组织编辑了《“巧儿说法”365案例新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
随着“巧儿说法”普法品牌不断深入人心,甘肃利用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巧儿说法”普法课堂,打造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群众说事的集散地,建成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桥头堡”,在全省打响了“巧儿说法”法治品牌。
据悉,甘肃搭建“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矩阵传播红色法治文化,在甘肃普法微信公众号“甘肃丝路法雨”开通“巧儿说法”以案释法专栏,各地报纸、电视等媒体刊播“巧儿说法”案例2000多期,组建“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解答群众咨询5.6万余人次,利用农村电影院线宣传红色法治文化、展播红色法治故事覆盖900万余人次,切实让红色法治文化接地气、传得开。
“今后,我省将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合发展。”甘肃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甘肃省将努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示范地、红色法治文化发展新高地、红色法治文化创新先行地,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pfyyfzl/202411/t20241101_508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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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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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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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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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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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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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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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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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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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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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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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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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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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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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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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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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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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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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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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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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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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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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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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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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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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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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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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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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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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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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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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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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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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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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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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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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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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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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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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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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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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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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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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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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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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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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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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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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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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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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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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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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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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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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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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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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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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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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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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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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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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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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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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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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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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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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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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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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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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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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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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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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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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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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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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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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