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起司法民主的蓬勃力量——人民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综述
2024年7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大会,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赵祺 摄
2024年8月22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祝欢 摄
穿着整洁的便服,他们跨进法院大门,坐在审判席上;庭审中,他们运用平民智慧、生活经验,和法官一起断善恶、评是非;庭审后,他们又回到群众中,在田间地头和街头巷尾普及法律。他们是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
新中国成立75年流金岁月,人民陪审员制度随着社会前进的脚步不断发展完善,人民陪审员也在波澜壮阔的中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搭起法院和群众的沟通桥梁。
改革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翻开一页页历史,可以发现,陪审始终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的重要方式,人民陪审员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战火纷飞的边区、解放区,从农民群众、人民团体、机关部队中选举选派的人民陪审员亲历审判,讲理说法,成为红色政权政法工作的一面旗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继承和发扬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度经验,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该制度在全国广泛推行适用。
岁月不居,其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历了建国初期的繁荣,也在上世纪60、70年代一度停滞。进入新世纪,原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显得零散、粗疏。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之后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改革潮涌,虽然人民陪审在司法审判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但是陪审员来源不够广泛、参审不够深入等问题日渐突出。为改变局面,2015年4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0个省(区、市)选择50家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拉开了为期三年的改革试点大幕。
总结试点经验,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在万众瞩目中颁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被视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为人民陪审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相关单位或单独出台多部规范性文件,从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保障等方面,构建起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在更健全的制度体系下,人民陪审员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司法审判实践中。
广泛选任:让人民群众成为人民陪审的真正主角
“叮咚,收获新的人生角色。以无袍之身,尽有为之责。”
“比中彩票还幸运,从此我又多了一个身份——人民陪审员。”
“第一次上法院,做人民陪审员,心情有点紧张了!”
……
如今,不少网友通过社交平台“晒”出自己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工作证,并分享起自己进行宪法宣誓、参与庭审、参加培训的感受。
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改革原有的组织推荐制,“随机抽选”成为人民陪审员的主要来源;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也实现“一升一降”的重大变化,即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文化程度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如今,人民陪审员选任理念由原先的“方便”“好用”逐步向“广泛”“随机”转变。
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0月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截至2022年7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将近3倍。其中男性占53.9%,女性占46.1%;高中及以上学历占88.3%;企事业单位人员占41.7%,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占36.4%,农民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21.9%。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代表性进一步增强,司法民主的覆盖面大大拓宽。
此外,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保障,各地法院还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教学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改进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相互监督考核机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加强沟通,缓解陪审员“工陪”矛盾……种种做法,切实助力人民陪审员更好融入“角色”。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近来,全国各地积极选任新一任人民陪审员,面向鲜红国旗,来自社会各个角落的工人、农民、医生、教师等群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广泛参与到中国民主法治进程中。
实质参审:由“简单坐堂”向“深度审案”转变
2018年5月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名法官、4名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构成了七人合议庭。这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全国首例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在生产前是否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生产车间距离居住区多远?有无针对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4名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积极发问,并通过庭前阅卷、评议表决等方式,深度参与案件审判。
多年来,尽管人民陪审员制度作用显著,但在实践中也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编外法官”“驻庭陪审”等问题,影响该项制度的生命力。对此,各地法院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切实提升参审质效——
合理确定并扩大参审案件范围,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对于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扩大了人民陪审的广度和深度。
创新七人合议庭审判模式,以人数优势形成心理优势,并在七人合议庭探索建立事实问题清单制度,实现“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分离,破解人民陪审员“不敢、不能”发表意见的问题。
积极实现均衡参审目标,变由法院指定陪审员参审为随机抽选确定陪审员,同时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在特殊类型案件中分类随机抽取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既实现均衡参审,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优势特长。
……
系列举措下,人民陪审实现了从原来的注重陪审案件“数量”“陪审率”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4年8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陪审一审刑事案件310万余件、一审民事案件1015万余件、一审行政案件109万余件,不仅增进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促进了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正。
山水万程,步履不停。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又回到群众中去,通过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汇聚起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磅礴力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仲兰
退休后,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我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对此我感觉特别光荣,也充满了责任感、使命感。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在参审时跟法官有着同等的权利。虽然我没有法官那么专业,但是生活经验比较丰富,有时候更能体会到当事人的不容易,也更能把话说到当事人的心坎里去。人民陪审员的这段经历,让我的法律素养得到了很大提升。庭审之外,我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给街坊邻里普法,给亲朋好友答疑。现在很多朋友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来问我。
为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做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得以更充分地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希望该制度能不断发展完善,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取得新发展。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单美龄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也是一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已有4年时间。
人民法院于我而言,是个庄严而神圣的地方。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有机会走近司法,参与陪审,运用社会经验和生活智慧,协助法官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感到十分荣幸。这是一段非常宝贵的经历,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看到了校园外的人生百态,增强了我的公民意识。结合我的工作性质,我还将陪审工作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学校,不仅带着同事们知法、学法、用法,还带着孩子们走进法院,了解法律,让法治之花在少年们心中生根发芽。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增加司法透明度。我深切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创新发展。期盼人民法院继续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婉琴
我来自金融系统,是一名银行员工,也是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及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兼职人民调解员。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经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组织推荐及法定程序,我成为了虹口区法院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现履职已满5年。
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一名深耕金融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我以金融专长,助力疑难复杂案件办理,针对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案情细节,与法官做好沟通衔接,进而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更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我任陪审员的5年,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加规范化、民主化、实质化发展的5年,也是我人生中最有价值的5年,希望未来人民陪审员能有更多、更广、更深的参审机会,促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实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克里木·对色巴衣
我是一名哈萨克族人民陪审员,今年7月刚刚“持证上岗”,目前已参与审理2起民事案件。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就特克斯县来说,少数民族群众占比达84.5%,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少数民族群众的案件占比50%以上,很多案件涉及民俗习惯,如果不尊重它,判决可能就不会让人信服,最终影响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的是民族团结和民族感情。因此,在少数民族人士中抽选人民陪审员非常有必要。
自履职以来,一方面,我结合本民族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为司法审判提供多元视角,减少因语言文化差异带来的误解和矛盾;另一方面,积极向法院反映群众需求,和法官们一同到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普法,效果特别好。
人民陪审员制度拉近了法院和群众的距离,也让法院工作受到群众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将认真履职尽责,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42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