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法院浦市法庭:千年古镇劲吹法治新“枫”
沅水悠悠,山峦叠翠。在沅江流域泸溪段,一座小镇犹如一颗夜明珠镶嵌在风光秀丽的沅水河畔,这便是湘西“四大古镇”之首、有着“小南京”美誉的泸溪县浦市镇。浦市镇位于泸溪县东南部,历史底蕴深厚,文化源远流长,拥有新石器时代遗址、战国古城墙遗址和战国以来历代古墓180余座,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就坐落在这美丽的千年古镇中。
近年来,泸溪法院浦市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有效推动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绘就了一幅和美善治的亮丽“枫”景。
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
“三三制”+“三长三员” 蹚出多元解纷新路子
“谢谢法官帮我要回了彩礼,让我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当初为了凑齐彩礼钱,可是欠了不少外债。”今年3月,浦市法庭在办理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件时,男方张某要求女方李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未果,诉至法庭。经了解,张某与李某婚内生活时间较短,因女方不愿同男方生活居住,男方遂要求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钱。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女方同意返还部分彩礼,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这是浦市法庭运用“3+N”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生动实践。
泸溪县地处武陵山区,面积1565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余人,是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近年来,泸溪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多元解纷“三三制”,即:构建县、乡(镇)、村(社区)解纷三级平台,实施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协会调解等方式为主的“3+N”调解模式,推行村(社区)初发初调、乡镇主管主调、县维稳联席办或信访联席办联动联调的三级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浦市法庭辖浦市、合水、达岚、石榴坪三镇一乡共58个村(社区),总面积531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五分之二,管辖范围广、常住人口多、案件类型杂。浦市法庭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和法庭工作实际,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在深入推进多元解纷“三三制”的同时,创新实施“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政法委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网格员”的“三长三员”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同辖区党委、政府保持紧密协作,积极对接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等组织,整合多方调解资源,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必调”原则,常态化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
浦市法庭调解彩礼纠纷
今年7月,年近70岁的原告李大爷一纸诉状将被告刘某诉至浦市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刘某返还侵占的田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经实地调查得知,李大爷与刘某均系达岚镇覃木阳村人,李大爷因不在村里常住,便将其责任田交给他人耕种,后被刘某强行占有并耕种。考虑到该案涉及土地侵权责任纠纷,处置不及时将影响邻里和谐稳定。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症结。
在当地村委会,浦市法庭法官、达岚镇政法委员和派出所、司法所、村支两委及当事人双方共坐一堂,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等调解人员近三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最终当事人双方就土地返还达成一致协议,该起土地侵权责任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据统计,今年以来,浦市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3件,审结208件,结案率89.27%。其中,调解结案107件,调解率51.44%,解纷成效不断彰显。
“线上调解”+“指尖办案” 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浦市法庭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云上法庭”等平台,运用“云调解”等信息化手段,推行“指尖办案”模式,积极开展远程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更快捷、更智能、更高效的司法诉讼服务。
梁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陆续借款6万余元,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借条一份。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梁某仅归还3.3万元,剩余2.8万元一直未还。李某与梁某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6月将梁某诉至浦市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因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小,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书记员在征得梁某的同意后将应诉材料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至梁某。考虑到梁某人在外地,不方便来现场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视频调解。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结合,耐心对梁某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就还款时间和方式达成一致协议。承办法官采取“电子送达+线上调解”,通过“不见面、线上办”的方式将这起困扰李某近三年的纠纷高效化解。
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在哪里,法院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浦市法庭还畅通线上、线下司法服务“双渠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审理涉企纠纷,通过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指引咨询+诉前调解+精准立案”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审理质效,用法治“硬措施”优化营商“软环境”,让企业家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原告泸溪县某建筑公司因长期催要不到欠款,于今年5月将常年在外经商的被告张某某诉至浦市法庭。
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身处异地,为切实解决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云调解”远程线上视频调解该起纠纷。
浦市法庭线上视频调解涉企纠纷
经过法官多番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张某某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分批还清欠款。最终,这起双方当事人相距600多公里的涉企纠纷不到半小时得到成功化解,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
“调立审执”一体化 法治赋能文旅发展
浦市古镇历史悠久,现在仍保存有130多栋明清时期的古建筑,源于浦市的辰河高腔更是被称为“东方戏曲活化石”,2006年6月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浦市古镇,每逢节假日,前来观光旅游的各地游客络绎不绝。
今年“五一”假期,来自长沙的黄大爷及其家人在浦市景区万荷园景点游玩时不慎摔伤,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小腿皮肤挫伤、腰椎第5节左侧横突骨折。事后黄大爷以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向景区公司主张赔付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5万元,景区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不同意该赔偿要求,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大爷遂将该景区公司诉至浦市法庭。
考虑到该案不仅涉及游客合法权益,还涉及景区对外形象和健康发展。为彻底化解该起涉旅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第一时间深入景区实地调查,进行调解。
“我不想调解了,调解也没效力,还耽误时间。”调解过程中,黄大爷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力存在顾虑。
“您好,大爷,不是这样的。诉前调解是一种处理矛盾纠纷非常便捷、高效的方式,不仅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还可以直接在景区进行调解,省时、省力又省钱,并且调解协议经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为打消黄大爷顾虑,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耐心向黄大爷答疑释惑。
“原来调解有这么多好处,那我听法官的,我愿意调解。”
与“对簿公堂”相比,调解现场氛围显然更为轻松,双方当事人对抗性更低、更容易敞开心扉。承办法官以双方争议焦点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黄大爷的伤情及实际费用支出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意见,并向景区公司阐明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后果,积极帮助双方寻找利益的平衡点。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一起涉旅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得到圆满化解。
浦市法庭地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法庭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针对涉旅纠纷时间紧迫的特殊性,浦市法庭依托巡回审判办案,实现哪里有旅游纠纷,哪里就有巡回法庭,通过灵活、便捷、高效、贴近群众的方式,为广大游客及景区商户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引导游客依法维权、商户诚信守法经营。
“每到节假日,我们法庭干警基本上都会到岗,有案办案,无案普法,随时随地为游客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诉讼服务,用心用情为游客解‘游’愁,确保每一位游客都能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浦市法庭负责人说道。
浦市法庭干警在古镇景点开展现场普法
节假日,随着游客的增多,浦市法庭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及时办理辖区涉旅纠纷案件,为广大游客提供“调解优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立即执行”的“调立审执”“一站式”服务,推动涉旅纠纷审理驶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今年以来,浦市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审理涉旅纠纷案件3件,开展“送法进景区”法治宣传活动8次,接受游客法律咨询450余人次,为游客营造了安心舒心放心顺心的法治化旅游环境。
“看到浦市法庭的法官们节假日都不休息,仍然坚守岗位,为我们游客安心游玩保驾护航,我很感动,下次我要带上我的朋友们一起来浦市古镇旅游。”来自怀化的游客曾女士说道。
“党建+”描绘法治好“枫”景
浦市法庭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质效,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擦亮“党建+”工作品牌,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党建引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提升党建对法庭工作的引领力、推动力。
党建+多元解纷。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处在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近年来,浦市法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解纷先锋队,围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治理思路,积极整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综治专干、网格员、乡贤、“五老”等调解力量,协同作战、同向发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等工作,并适时邀请当事人亲属、好友参与调解活动,不断汇聚调解合力,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有机融合。同时,党员解纷先锋队还利用自身法律专长,围绕法律法规、纠纷调处等方面为辖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举办涉法涉诉答疑会,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调解效率及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浦市法庭举行诉调对接业务培训和涉法涉诉答疑会4次,累计培训人员240余人次,党员解纷先锋队共排查辖区矛盾纠纷120余起,联合相关部门化解纠纷近200起。
党建+巡回审判。近年来,浦市法庭积极探索“党建+巡回审判”模式,前移工作关口、下沉资源力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彰显司法温度和审判工作的人性化,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基层社会治理助力赋能。浦市法庭在辖区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针对辖区发案较多的离婚、赡养、邻里、劳务合同及民间借贷等纠纷,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选取典型的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深入辖区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门口,就地开庭、当场宣判、以案释法,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开庭”,把案件审理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做到审判普法两不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今年以来,浦市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18次,辖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浦市法庭巡回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党建+普法宣传。浦市法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组建党员普法先锋队,在扎实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送法六进”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抵制高额彩礼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为群众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度,着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浦市法庭还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普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解纷方式的优势,引导鼓励更多群众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浦市法庭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8·15”全国生态日及辖区乡镇圩场日、中小学校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法六进”法治宣传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98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60余人次。
浦市法庭干警利用圩场日开展法治宣传
“泸溪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辖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安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表示。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2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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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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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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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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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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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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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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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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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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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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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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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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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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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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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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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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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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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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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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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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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