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
(2024年11月9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延多于2024年11月8日至1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此访是普拉博沃总统就职后的首次出访,体现了中印尼深厚传统友谊和高水平政治互信。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重要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普拉博沃总统会见。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同为发展中大国、新兴市场国家和“全球南方”主要力量,发展阶段相似、理念道路相通、文化传统相近,两国关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近年来,中印尼关系持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进入共建命运共同体新阶段,书写了发展中大国联合自强、团结协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双方强调,中印尼关系取得宝贵成就,关键在于坚持战略自主、坚持互信互助、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公平正义。两国在过去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建设事业中始终相互支持,也将在未来两国发展新征程上,继承弘扬双边合作优良传统,坚持两国关系正确方向,进一步打造发展中大国精诚团结的典范、共同发展的样板、南南合作的先锋。
三、印尼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认为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为两国合作和地区国家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相信中国共产党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主席祝贺普拉博沃总统就职,高度评价印尼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瞩目成就,相信在普拉博沃总统领导下,印尼将开启国家发展新阶段,在现代化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发挥更重要作用,朝着“黄金印尼2045”目标加速迈进。
四、双方指出,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南方”声势卓然壮大,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势不可挡。中国和印尼加强团结合作,是全球发展力量的增强,是和平稳定力量的壮大,是世界多极化进程的重要动力。
双方强调,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明年是万隆会议召开7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历久弥新,已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作出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全球贡献。印尼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中方支持“万隆精神”持续发扬光大。双方将共同弘扬以和平、合作、包容、融合为核心的亚洲价值观,赋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新的内涵,奏响“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时代强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方认为,面对更加变乱交织的世界和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挑战,中印尼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有责任携手“全球南方”国家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在世界乱局变局中伸张正义、维护公道,团结一致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捍卫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做地区合作引领者、南南合作举旗者、全球治理改革推进者,彰显中印尼关系的地区和全球影响力。
五、双方决定,将在各自国家发展的新征程上,赓续传统友好,深化战略合作,携手推进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开展更紧密战略协作,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中印尼命运共同体。
双方强调,元首外交为中印尼关系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战略引领。双方将遵循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不断增强战略和政治互信。
双方同意,将两国政治、经济、人文、海上“四轮驱动”合作升级为“五大支柱”合作,增加安全合作为第五大支柱。双方将保持两国元首经常性沟通,进一步完善全方位战略合作布局,夯实中印尼关系的战略根基。双方将进一步完善和评估现有双边对话机制,探讨在更多合作领域建立政府间适当层级的对话机制。
——双方同意于2025年召开中印尼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作为拓展两国高水平战略沟通和政治、安全和防务合作的首要平台。
六、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
——两国将坚定支持彼此国家发展愿景与目标。中国和印尼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推进本国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经过不懈探索,两国分别走出了一条基于本国国情、又体现发展中国家共性的现代化道路。双方将坚持战略自主和主权平等原则,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与“黄金印尼2045”愿景深度对接,在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上彼此助力、相互成就,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拓展更多路径选择和实践方案。
——印尼和中国重申相互支持彼此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反对外部干涉。
——中方坚定支持印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该原则在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得到确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印尼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印尼认为涉疆、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坚定支持中方为维护新疆、西藏发展稳定所作努力。
——双方积极评价《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执行进展,将继续推进全方位战略合作,进一步密切两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交往,加强政策沟通和交流互鉴。双方同意进一步挖掘地方合作潜力,鼓励建立更多友好省市关系。
——印尼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持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将深入开展双多边层面合作,推进三大全球倡议走深走实,并通过其他相互支持的方式,合力共促全球发展、安全和文明。
七、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全方位发展合作新格局
——双方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作为习近平主席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印尼高度赞赏中印尼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果,高度赞赏这一重大倡议为推动地区和全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决心继续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框架下的合作规划》,结合各自新的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打造合作新亮点。双方高度评价雅万高铁正式开通运营一年多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将继续合力确保雅万高铁高质量运营。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数据链、人才链深度互嵌互融。双方将合力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和“两国双园”建设,拓宽双向贸易和投资规模,扩大本币使用,为双边经贸投资合作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中方支持印尼北加里曼丹工业园开发。
——双方将合力培育引领全球发展进步的新动能,深入挖掘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合作潜力,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质生产力合作方面抢占先机。中方支持印尼为加快能源转型作出的努力,将同印尼在清洁能源产业、能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更多高质量合作。
——双方将在矿产领域加强互利、可持续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产能优势互补,签署关于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合作、建立绿色矿产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助力各自发展转型。两国将致力于加强能源转型全球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全球矿产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合力共创互利、可持续的未来。
——双方认识到加强减灾合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意加强灾害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等合作,重点关注能力建设、卫星技术合作、灾害管理基础设施(救灾物流枢纽)等,致力于通过灾害管理合作项目增强可持续抗灾能力。
——双方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扩大减贫扶贫、农业及乡村振兴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中方赞赏普拉博沃总统提出的免费营养膳食计划、粮食自主和安全韧性、能源自给等优先发展任务,愿支持印尼落实上述愿景。
——为加强印尼同中国中西部省份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中国欢迎印尼在成都开设总领事馆。
八、双方将共同致力增进人文交流和人民相亲
——双方将以2025年中印尼建交75周年为契机,密切人文交流,深化文明互鉴,为中印尼友好事业培养更多参与者、受益者和支持者,筑牢中印尼友好的民意和社会根基。
——双方将通过提供各类奖学金等方式,鼓励更多本国学生赴对方国家深造,持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在汉语和印尼语语言教学、数字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别是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领域加强合作,密切两国高校智库交流,推动开展师生互访。
——双方支持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文化艺术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继续办好中印尼媒体论坛,深挖新媒体、新技术在大众传媒领域合作潜力,支持民间和宗教团体加强互访,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体育合作,包括开展运动员互访、运动协会合作、友谊比赛、训练项目等。
——双方对双向旅游合作恢复并超过疫情前水平充满信心。为此,双方将加强旅游政策协调沟通,出台包括互发多年多次签证在内的更多签证便利化举措,支持双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直航航班和航点,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
——双方同意落实好两国卫生部门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卫生合作协议,不断提升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及现代医学、医护人员培养等领域合作水平,开展更多姐妹医院建设,鼓励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生产合作,共护两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双方将举办青年领军者对话,增进年轻一代相互了解与互信。
九、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
——双方强调,海上合作是中印尼全方位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极探讨并开展更多海上合作项目,打造更多合作亮点,共同守护海洋和平安宁,完善海洋治理体系,永葆海洋清洁美丽,实现海洋繁荣昌盛。
——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灵活务实、协商一致”的原则,遵照双方各自现行法律和法规,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
——双方宣布,将本着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面重启包括捕捞、养殖、加工、投资、技术在内的渔业全产业链合作,共同促进渔业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中国支持印尼加强自身综合渔业体系和海洋产业产能的努力。
——双方同意,用好高官级中印尼海上合作技术委员会机制和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在海洋科研环保、航行安全、深海探测、防灾减灾、海上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实施更多有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海上合作项目。
——双方将积极推进两国海警机制化合作。
——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尽快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十、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双边防务安全合作新支柱
——双方一致认为,安全合作是两国高度战略互信的重要体现,中印尼合作格局由“四轮驱动”升级为“五大支柱”,体现了两国对加强安全合作的高度重视。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安全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两军高层交往,完善防务领域对话机制,更加系统有力地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各军种互访和联演联训交流,共同办好首次联合人道主义救援减灾三军联合演习,深化军事院校和智库交流。
——双方一致认可2007年签署的《中印尼防务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同意依托现有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防务合作。
——双方将用好禁毒、反恐、移民等领域年度会晤机制,加强执法安全和反恐合作,共同打击制贩毒、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双方相信,上述合作将为地区和平安全贡献力量。
——双方致力于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合作,将积极开展相关领域培训合作,加强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十一、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地区发展繁荣稳定
——中方支持印尼继续在东盟地区发挥“领头羊”作用。印尼感谢并欢迎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团结和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重要共识,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不断丰富有意义、实质性、互利的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助力中方关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愿景。
——双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加快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3.0版自贸协定,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对RCEP联合委员会于2024年9月24日达成的新成员加入RCEP程序表示欢迎。印尼支持中国香港早日加入RCEP。双方欢迎其他有兴趣的申请者加入RCEP。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两国进一步重申《东盟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体现的原则、共同价值观和规范,支持做大做强东盟主导的合作机制,构建开放、透明、包容的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架构。
——双方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印太展望互利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东盟推动展望主流化的努力,支持落实东盟印太展望四大优先领域,即海上、互联互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合作项目活动,以实现共赢。支持东盟主导的机制,增进互尊互信互利。
——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亚太和平与安全,反对冲击地区和平稳定、引发军备竞赛的行径。双方重申将根据《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维护东南亚作为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地区的努力,为全球裁军、防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作出贡献。中方愿不作保留地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印尼对此表示欢迎。
十二、双方将共同致力开展更紧密大国协作应对全球挑战
——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将共同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双方倡导各国走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共同致力于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负责、高效响应的方向发展。
——双方将坚守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初心,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打造公正、公平、非歧视的贸易投资环境,反对“脱钩断链”,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将共同维护世贸组织发展中成员合法权益。双方重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重要性,反对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规则。
——印尼祝贺中国成功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中方祝贺印尼举办印尼-非洲高级别合作论坛。两国均高度重视发展同非洲国家的团结合作,将共同致力于壮大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力量,深化南南合作。两国将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协调配合,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公平正义。印尼积极评价金砖国家为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协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期待早日加入金砖国家,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双方认为,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是全球挑战,需要各国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携手应对,共同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全面有效实施。发达国家要进一步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承诺,帮助其提升应对能力。双方强调包括通过气候适应和减少灾害风险等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一致同意最大程度降低气候变化影响以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韧性。双方并认为,打压他国绿色产业发展只会阻碍全球绿色转型进程。
——双方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军事行动和持续的非法存在及由此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深表关切,强调巴勒斯坦问题是人类良知的最大创伤,对本轮巴以冲突导致人道主义危机表达严重关切,反对并谴责一切违反包括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在内的国际法的行为,呼吁全面停火刻不容缓,强调必须解决冲突根源问题,国际普遍认可的“两国方案”才是根本出路。双方重申,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充分行使民族自决权的正义事业,坚定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双方重申致力于推动落实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第A/RES/ES-10/24号决议。印尼高度赞赏中方近期推动巴勒斯坦内部和解取得突破。中国赞赏印尼通过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在多边场合积极协助等方式,持续向巴勒斯坦提供支持。双方将与志同道合的国家一道,为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作出努力。
——双方强调尊重人权的重要性,主张应当珍视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各方在多边人权领域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将人权政治化、双重标准以及打着人权的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共同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访问期间,双方签署海上共同开发、渔业、矿产资源、绿色矿产、水利资源、海事安全、合格评定、蓝色经济、住房以及印尼鲜食椰子输华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四、普拉博沃总统感谢习近平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时再次访问印尼。两国元首将保持经常沟通,为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xinshidai/xiangqing/4470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