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郴州中院“招商前置+预表决”让危困企业“破茧重生”

时间:2024-12-02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桐辉到宜章华盛爆竹公司回访。厂房机械轰鸣、工人忙前忙后,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看这热火朝天的架势,预计明年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多万元。”

  华盛公司主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经营。到2023年11月,公司濒临破产。

  “宜章是中国红炮的原产地,爆竹是当地传统产业,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较难办理,因此华盛公司是当地为数不多能满足老百姓烟花爆竹需求的企业。”承办法官、郴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刘芳岑介绍,考虑到企业负债不多、债权人人数较少、具有挽救价值等因素,法院决定对其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助其“破茧重生”。

  随后在破产审查期间,郴州中院便迅速促成当事人与意向投资人签约,并引导债权人对和解、调解协议预表决。

  “通常情况下,招商与债权人表决都在破产审查完成后进行。”胡桐辉介绍,为帮助企业尽快转危为安,法院对具备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破格”处理,通过“招商前置+预表决”,先锁定意向投资人,后组织债权人预表决,再引导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保住企业核心资产、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多方共赢。

  最终,全体债权人自行与华盛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郴州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招商前置+预表决”机制,先后挽救了嘉禾泰丰、华盛爆竹等一批小微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杨利平何伦波)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042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