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钧藩决定逮捕

时间:2024-12-23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西省忻州市委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郝钧藩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钧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412/t20241210_6757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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