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主题,在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选取11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发布。
以上案例集中展示了人民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共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一是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立足金融借贷纠纷的特点规律,激发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化解纠纷内在潜能;二是通过共享案例、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等方式做实法院指导调解业务职能;三是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数字化解纷平台,依靠品牌模式、科技赋能撬动社会治理“大效应”;四是做深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促推金融借贷纠纷诉讼减量。
为切实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在金融领域的解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两批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第一批六个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非诉善治 全面提升化解能力——通过“互联网+”拓宽解纷渠道
【案例2】调诉衔接 关注小微金融纠纷——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案例3】调处一体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融合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
【案例4】提质增效 调解信用卡小额纠纷——行业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协同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案例5】打造样本 建设“一站式”调解机制——聚焦金融纠纷化解痛点、堵点持续发力
【案例6】多元解纷 基层法院入驻调解工作站——推动纠纷防范化解向金融机构源头前移
案例1
非诉善治 全面提升化解能力——通过“互联网+”拓宽解纷渠道
北京辖内共有7家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量大、投诉占比高,约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接收银行业年投诉总量的大部分,纠纷整体呈现小额、批量、同质的特征。北京金融监管局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实现“简单纠纷不出机构,复杂纠纷不出行业,化解纠纷少去法院”目标。2023年3月起搭建解纷平台,同年6月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及金融机构信用卡中心开展试点,截至2024年7月底,各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一、搭建平台,实现一站式的纠纷化解
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一是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集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文书自动生成、批量诉讼等诸多功能,客户可通过小程序线上调解签约、申请司法确认,金融机构可批量录入调解及立案材料,实时跟踪调解进展。二是探索建立失联修复机制。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与通信运营商开展合作,在银行机构完善销售协议文本,明确告知金融消费者失联修复事项基础上,开展失联修复,破解信用卡类纠纷失联率高难题。三是设置专线接入解纷平台。采用专线对接方式,确保数据仅在金融机构和人民法院之间流转,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四是建成全国首个行业区块链。指导在京金融机构合力共建全国首个行业联盟链(京融链),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授时中心搭建安全隔离数据鉴证体系,实现授时和守时同态可信,保障多元解纷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
通过“互联网+”模式拓宽解纷渠道,减轻消费者负担,满意度显著提升。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开展区块链存证24万余笔,开展调解6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68.9%,平均调解时长仅约32小时。
二、各方协作,打通非诉化解堵点难点
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及时梳理解决多元解纷堵点难点,不断畅通解纷渠道,建立“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一是优化调解及司法确认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理顺司法确认渠道及模式,精简调解及司法确认所需材料。二是建立日常联络协作机制。调解组织与金融机构安排专门团队或人员入驻法院协同开展工作,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报备三级司法联系人,即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方便日常联络。三是加大金融机构内部支持力度。试点机构升级“司法催收平台”及“分期系统”,减少人工参与,提高业务效率及准确率;完善考核制度,将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分支机构考核体系,特别加强对业务一线人员考核力度,增强机构和员工积极性;优化调解和用印审批制度,精简审批流程。四是创新建立中立评估机制。组建行业纠纷中立评估专家队伍,金融机构无法化解纠纷,可申请专家对化解方案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选编中立评估典型案例供金融机构参考适用,借助行业力量,提升金融机构解纷能力。2023年6月以来,已开展信用卡纠纷中立评估2700多件,通过优化方案指导解决同类案件,实现评估一件化解一批的效果。
“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遏制投诉量增长趋势,试点机构逾期、催收投诉占比呈下降趋势;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实现信用卡分期履约率超80%,较协商方式提升20个以上百分点;节约司法成本,经试点机构核算,通过行业调解组织共完成司法确认6800余件,实现回款超1.58亿元,节省成本3300余万元。
三、转型升级,推进行业调解组织建设
针对辖内行业调解组织能力不足问题,北京金融监管局多措并举,促推组织机制升级。一是调整调解收费标准。行业调解组织与试点机构签订工作协议,调整收费模式由传统的固定服务费变为按量收费,提升调解组织发展动力。试点机构已通过行业组织调解纠纷25950件,达成调解协议19794件,成功率超76%,涉及金额超11.09亿元。二是提升调解队伍业务水平。指导行业协会、行业调解组织在辖内金融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组建各类型专业人才库,开展兼职调解员分级管理,增强调处力量,调解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创新建立小额纠纷裁决机制。对于标的金额6万元以下的小额纠纷,无法达成调解的,调解组织可直接作出裁决,消费者认可的,金融机构必须执行。指导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加机制建设,与调解组织签订协议授权开展纠纷裁决,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统计,调解组织共对285件信用卡类小额纠纷进行裁决,消费者同意裁决方案150件,占总裁决量的52.63%。
案例2
调诉衔接 关注小微金融纠纷——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浙江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中国小微金融的先行区和集聚区。小微金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金融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联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和合金融”共享法庭,创新实践“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风险处置新模式,提供一站式、零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渠道。
一、引流、圈池: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纠纷源头筑起一道“拦洪闸”。一是建立纠纷引流分流机制。明确银行机构优先通过“人民调解”处置风险资产,将不易和解的纠纷就近引导至共享法庭进行调解。银行机构内部赋予支行网点更大的调解决定权,对延长还款期限、减免利罚息及手续费等政策性事项给予弹性让利空间,提升调解成功率。二是设立未逾期贷款风险池。银行业协会牵头建立风险监测模型,督导各行设立未逾期贷款风险池。针对入池贷款,推行分级解纷管理,对贷款未逾期、先还后贷、重组等分类进行“人民调解”。设置调执衔接程序,以诚信教育、执行风险警示、发布拒执罪案例等方式,督促债务人自动履行。三是前置风险处置管理关口。在授信文本中约定调解前置条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前,先由共享法庭诉前化解。一旦发现利息逾期、违反借款用途、不配合贷后回访等风险苗头,不论是否逾期,均可向共享法庭提出解纷申请,通过“人民调解”渠道提早介入,在处置措施上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二、赋能、缩链:以“司法确认”实现执行提速
坚持把纠纷多元化解贯穿始末,在执行环节架起一条“快车道”。一是推行延迟“司法确认”程序。当事人调解成功的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并设置延期确认条款,将司法确认程序的启动时间从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延长至债务人逾期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旦发生逾期或实质性风险,可在三十日内申请司法确认,直接进入执行,为风险管理前置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缩短“案件执行”链条。以往金融案件进入执行,从立案、送达、审理、判决再到生效,耗时往往在3个月以上,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案件涉及的权利义务提前固定,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将多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原本3个月的确权等待只需3天即可完成,具有效率高、不收费的优点。三是用好“司法督促”途径。设置“金融纠纷化解五步走”工作机制,分为风险苗头、调前督促、多元化解、执前督促、强制执行五个步骤,在调前督促与执前督促环节开设法院专线,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有效提升处置效果。
三、延伸、共享:以“司法为民”构建立体网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高质量推进“和合金融”共享法庭建设。一是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台州全市共建有共享法庭23家,并设立百余家分站、服务站,实现网上立案、指导调解、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功能。当事人可就近通过金融机构便民网点的共享法庭申请立案、调解等服务,提升金融纠纷化解实效。二是建立“资源共享、合力化解”的调解队伍。台州市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择优选聘行业内有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庭务主任,按照1:1的比例与法官结对,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员全天待命、随叫随到、进村入户的机动优势,有效突破纠纷化解时空限制。三是数字化改革助力金融解纷“最多跑一次”。推出“金融解纷码”,以“不盖房、不增编、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软件模块,便捷当事人线上享受司法服务外,为更多异地客户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实现金融纠纷处理“零次跑”。
案例3
调处一体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融合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
福建泉州是国家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金融资源集聚、金融市场活跃,借贷纠纷集中高发。为做实金融领域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会同政法单位联合设立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以下简称泉州金融调处中心),在全国创新融合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于一体的金融纠纷调处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获评“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一、机制“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实现全链条、全覆盖
针对金融纠纷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权责关系复杂的特点,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创新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共同制定工作意见,通过设立泉州金融调处中心,优化整合金融、司法、监管、调解组织资源,构建集中处理、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从顶层设计打破多头管理、多头调解局面,促推各领域、各环节打通壁垒、有效贯通、相互衔接。2023年2月24日,泉州金融调处中心正式落地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全市38家银行金融机构集中进驻,形成8个部门协同、法务区执行、N家金融机构配合的“8+1+N”组织架构,成为“集中处置、多元调解、智慧审判”等功能为一体的全链条、实体化运转中心,业务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二、流程“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实现一窗式、闭环式
率先推出金融纠纷集中处置模式,建立起“集中处置—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快速执行”的一窗式闭环调处机制。一是简易案件集中处置。设立“金融债权集中处置区”,将全市金融机构“信用卡、小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四类金融纠纷统一导入,由入驻泉州金融调处中心的150名金融机构人员运用失联修复、智能初筛、一键拨号、催告短信等方式集中催告处置。该中心运行以来,80%的小额简易金融纠纷化解在集中处置阶段,累计调解成功8.78万件,金额达59.2亿元,调处成功率超传统模式4倍。二是复杂案件先行调解。设立“金融债权纠纷调解区”,组建有专职调解员、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参与的多元调解队伍,对金额大、专业较强、涉访涉诉以及经前端集中处置未果的复杂案件,通过当面协调、上门协商、多方会商等方式“把脉问诊”,组织专案调解。三是诉讼案件速裁快执。设立“金融审判巡回法庭”,由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组建5支速裁团队,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一键转诉,畅通小额诉讼“绿色通道”,以缩短举证周期、运用小额速裁程序等方式,最短时间完成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
三、信息“一体化”,金融纠纷调处实现数字化、智能化
打造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线上实现“催、调、诉、执”各环节信息一站式管理。一是共享信息。创新区块链技术应用,打通司法机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信息壁垒,建立共享数据池,为调处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撑。二是云端调解。通过在线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与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有效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累计开展线上调解456场,覆盖上海、四川、新疆等16个省(市)。三是智慧审判。建立智慧庭审系统,涵盖网上立案、一键送达、在线庭审、线上直播、一键生成裁判文书等功能,办案时间缩短30%,平均审理周期28天,实现案件当月立、审、结。四是网络执行。联合司法机关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进行线上监测,有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五是智能监测。建立金融大数据中心,实时对纠纷数量、案件类型、调处金额等数据信息动态监测、分析研判,为全市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
案例4
提质增效 调解信用卡小额纠纷——行业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协同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金融消费者和银行机构合法权益,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正和消保中心)自2021年成立以来,与10家银行机构探索实施信用卡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以2023年为例,该中心受理信用卡调解案件8000余件,成功调解6132件,调解成功率76.65%,涉及金额3.55亿元。通过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信用卡纠纷4623件,所涉金额共计2.4亿元。
一、聚焦“最大类”,靶向治理信用卡纠纷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长足发展,信用卡纠纷成为最大类的金融纠纷之一,且呈现涉及面广、影响大等特点。2023年,信用卡投诉占广东正和消保中心全年受理银行业务投诉量的82.7%。为快速化解此类纠纷,中心根据信用卡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金额相对较小等特点,与10家银行机构签订《关于全面合作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备忘录》,通过建立实施小额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实现信用卡纠纷调解“提速、扩面、双赢、增效”,保障银行及时实现债权,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小、灵、快”,制订实施快速调解机制
一是聚焦“小额”。结合信用卡业务投诉常见纠纷金额小的特点,明确快速解决机制主要适用于5万元以下案件,实际覆盖中心约50%的信用卡纠纷。实践中,有个别银行机构将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至10万元以上。二是方案“灵活”。与银行充分沟通协商,引导银行根据金融消费者协商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息费减免等不同诉求,进一步细分涉案金额,按金额梯度明确对应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授权广东正和消保中心在方案范围内组织调解。以最灵活优惠的方案,为达成调解合意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推进“快速”。在受理消费者调解申请、收齐约定资料后,可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根据合作备忘录所授权的调解方案,直接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同意协商方案的,即可达成调解协议,避免当事人双方反复扯皮拉锯,最快3天内可以签署协议。如消费者李女士持有的某银行信用卡逾期138天,总欠款34036.76元。经银行短信及电话催收,李女士迫切想协商可以承受的还款方案,遂向广东正和消保中心求助。基于所涉金额属于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可适用范围,中心调解员迅速为其提供可以接受的调解方案,双方在3天内签署了调解协议。
三、着眼“最基层”,全方位提升快速调解可得性
一是建线上平台。加快金融消保服务数字化建设,2023年12月18日开发建设的金融消保数字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构建“官网+小程序+公众号”三大门户,集成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线音视频、在线文档等五大核心功能,实现金融纠纷全流程线上处理,使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更加亲民、便捷、高效。二是设基层站点。为进一步提高金融纠纷调处效率,推进包括信用卡在内的各类金融纠纷就地化解,广东正和消保中心于2023年12月在广发行信用卡中心等机构设立首批派驻调解工作站,聘请从业经验丰富的机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确保金融消费者就近获得调解服务,拓展了调处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三是广应用宣导。2023年面向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巡回宣讲12场,引导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加深认识,充分了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功能作用。2023年,银行保险机构应调率达90.33%,机构主动申请调解的纠纷同比增长98.75%,金融消费者申请调解的占全年的73.7%。
案例5
打造样本 建设“一站式”调解机制——聚焦金融纠纷化解痛点、堵点持续发力
山东省青岛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青岛调解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金融纠纷化解的痛点、堵点,推动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2023年,该中心共调解案件1499件,同比增长61.18%,涉及金额2.3亿元,综合调解成功率78.3%,快速处理法院转办案件5700余件。
一、聚合“四种力量”,创建“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
一是创新组织架构。打造投诉接访、纠纷调解、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一站式受理、一揽子服务”平台,持续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数字智能化建设。二是整合行业资源。从银行保险业选聘141名优秀调解员,并择优部分专家、律师组建“调解服务宣讲团”,实现“调研+宣讲+培训”一体推进,已赴机构开展宣讲23次。三是推广实践经验。推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针对“黑产代理”“暴力催收”“贷款拖欠”矛盾集中领域,总结提炼“闪调快签”“避虚就实”“释法言害”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四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实施调解员评优即专业等级晋升管理办法,2023年度共表彰年度优秀调解员28名,季度优秀调解员18名,有18名优秀调解员晋升为中级调解员。
二、创新“四项服务”,持续提升调解工作便捷性
一是推动“就地化解”。设立六个调解工作站和系统内首家社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形成“一中心、六站、二室”覆盖市域的三级调解服务网络。二是推动“智慧化解”。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建设“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线上实现调解案件从申请到归档的全流程操作。2023年,线上调解纠纷1178件,占调解结案量的87%。三是推动“高效化解”。开通调解申请热线,建立“即接即调”“即访即调”的诉访快速引导机制,推动形成来访、12378热线与调解的速接模式。调解案件平均用时18日,最快1至2日即调解成功,全年为行业节省纠纷化解时间近4万天。四是推动“联动化解”。加大与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法院及街道协调联动,联合法院、街道开展金融纠纷化解专项研讨7次,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率达到46.6%。
三、聚焦“四类群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聚焦新市民。调解新市民金融纠纷418件,涉及金额3556.93万元。为606名还款困难的信用卡持卡人协调办理息费减免及分期还款业务。二是聚焦老年人。2023年共调解涉老年人金融纠纷64件,涉及金额877.23万元。三是聚焦涉诉群体。调解法院转办案件182件,调解成功125件。其中小微企业金融纠纷8件,涉及金额1124万元。四是聚焦异地消费者。为黑龙江、浙江等19个省(市)的异地消费者“线上”调解纠纷259件,赴县域现场化解纠纷11件。
四、筑牢“四道防线”,联动夯实风险防范根基线
一是深化“诉调对接”。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与辖区各级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快速办理机制,2023年办理法院转办案件5700件。二是强化“风险预警”。利用投诉调解数据库,开展穿透式筛查分析,加大风险识别预警,运用座谈、通报等方式向机构发出风险提示10余次。三是实施“联动防控”。针对高风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协助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和纠纷化解。四是健全“协同合作”。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跨区域联合调解;与青岛市仲裁委、公证处联合推动调解、仲裁、公证等无缝衔接,共建“大调解”格局。
案例6
多元解纷 基层法院入驻调解工作站——推动纠纷防范化解向金融机构源头前移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以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的金融纠纷增长快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金融监管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因地制宜探索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新模式,指导银行机构联合基层法院入驻调解工作站,将调解工作引入银行网点“小单元”,推动矛盾化解向金融机构源头防控前移。
一、整合资源,织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网络
吉林金融监管局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指导银行机构依托银行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区、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客户服务专区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2021年12月23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区法院)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调解工作站揭牌,一批人民法院驻银行机构调解工作站在吉林省内相继成立。金融监管部门和政法系统以“银行+法院”为基础,以吉林省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金调委)入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基层人民法院入驻银行机构调解工作站为载体,在吉林省内构建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交互网络,缩短金融纠纷解决半径,推动解纷体系直达金融业务一线,实现纠纷矛盾就地化解。
二、联动升级,实现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
一是深化协作配合,建立全流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吉林省金调委与朝阳区法院签署《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合作备忘录》,制定完善调解工作站运行制度,搭建矛盾纠纷收集与委派、分类调处、司法确认的全流程机制,实现在线委托、在线调解和在线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诉调对接模式。调解工作站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发挥银行机构消保专区“探头”作用,放大调解工作站“前哨”作用,强化法院诉讼“兜底”作用,将原先的“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升级为“银行前置沟通+工作站驻点调解+司法在线确认审查”模式,将调解工作与银行机构消保工作流程深度嵌合,妥善化解纠纷。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打造“线下+线上”诉调对接模式。调解工作站积极促推“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实现案件委派、委托调解、送达、交换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科技化,相关案例入选《2022年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案例》。“两网转办”较法院平台调解时长平均缩短一半,且无论线上线下调解,调解工作站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自成立以来,调解工作站已成功化解客户矛盾纠纷671笔,签订调解协议557份,达成调解金额7884万元,实现将纠纷高效便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前端,成功探索出一条银行消保专员、驻点人民调解员、基层法院审判员“三员联动”,访、调、诉无缝衔接的金融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完善保障,强化金融纠纷前端预防
一是深化能力建设,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针对金融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覆盖面广的特点,调解工作站试点聘请退休法官作为驻站调解员,充分发挥退休法官业务优势、经验优势,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按照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三懂一会”要求,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开展消保专员和调解员专项培训和现场模拟,不断提升调解队伍能力水平。目前,光大银行调解工作站已完成金融消保培训20余次、调解业务辅导5次,开展模拟演练4次。
二是深化金融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专项素养。吉林金融监管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将调解工作与金融消费者知识普及相融合,立足调解工作站打造金融教育阵地,指导金融机构构建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组织各金融机构以“3·15”金融教育活动和9月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有纠纷找调解”系列活动,调解工作站走进各营业网点,走进代发企业,走进社区,宣传调解工作机制、普及金融知识,及时跟进金融热点话题,提示金融消费者抵制“不当得利”“修复征信”等诱惑,引导提升法治意识,理性表达诉求,妥善解决纠纷,获社会普遍好评。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针对信用卡纠纷多发高发情况,吉林金融监管局与各级法院联动共治,召开联席会议和系列座谈会,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指导银行机构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信用卡发放标准,提高债务催收能力,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信用卡等金融纠纷,并以调解工作站为依托,深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朝阳区法院为例,近年来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法律培训,宣讲金融纠纷化解与风险防范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维权观念,促进金融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50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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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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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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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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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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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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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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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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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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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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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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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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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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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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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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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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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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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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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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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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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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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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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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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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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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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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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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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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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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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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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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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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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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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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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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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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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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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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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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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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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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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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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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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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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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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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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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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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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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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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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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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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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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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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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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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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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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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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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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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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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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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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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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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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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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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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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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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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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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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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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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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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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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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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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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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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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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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