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铁路运输法院签订司法警务合作备忘录

时间:2024-12-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2月1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签订《京津冀协同法院司法警务合作备忘录》。

  会上,三地法院介绍了各自法院基本情况,围绕刑事审判警务保障、依法履行职权、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司法警察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研讨,介绍各自经验做法,分析难点问题,并就加强三地法院司法警务协作深入交流。

  本次签订的《京津冀协同法院司法警务合作备忘录》坚持平等互利、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依法合规的原则,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常态化联络、建立跨区域刑事审判与警务协作、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与平台建设,深化警务资源互补,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提升三地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的效能和质量,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警务保障。

  下一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本次备忘录签订为契机,学习借鉴京冀法院先进司法警务工作经验,密切三地法院间司法警务协调配合,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52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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