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法院首届“白洋淀杯”优秀案例评选圆满落幕

时间:2024-12-24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1月29日,雄安法院首届“白洋淀杯”优秀案例终评会在雄安中院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刘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军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韬等专家学者应邀作为评委出席,会议由雄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晓刚主持,雄安两级法院参评案例作者及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此次案例评选活动自2024年2月启动,由雄安中院主办。中院前期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征集了两级法院70余篇案例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等多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20篇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和参考性的优秀案例进入终评会,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充分展示了雄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在致辞环节,任晓刚院长代表雄安中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及专家学者表示了诚挚感谢;介绍了雄安新区和雄安中院的基本情况,明确举办此次会议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雄安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培养优秀审判人才、提升审判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改革创新、服务审判业务等具有深远意义;通过召开此次会议,激发争办精品、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搭建起雄安法院案例工作互联互通、促学促思的平台,借助专家“外脑力量”,发挥干警“内在功力”,进一步助推雄安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河北高院副院长王利军指出,此次会议是雄安中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开展的一项司法实践创新举措,对于强化最高法院和河北高院对口支持指导、活跃雄安两级法院案例工作氛围、助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更好提升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的能力与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雄安两级法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抓深抓实案例工作,发挥好案例工作对高质量审判、高水平发展、高效能联动的促进作用。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对雄安法院在司法案例及其他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优秀案例的培育评选对于司法实践、法律研究、法学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并希望今后持续加强与雄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平台作用,为雄安法院审判业务水平提升及法院干警的培养成长提供支持。


  雄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静介绍了雄安法院案例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生动解读了“白洋淀杯”Logo的设计理念,通过巧妙融合天平、荷花、芦苇、案例典籍等元素,不仅展现了雄安新区独特的自然风光与文化底蕴,也寓意着司法公正与智慧的光芒。随后,李静静郑重宣读了此次案例评审的详细规则,确保了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经过与会专家评委严谨、细致、客观、激烈的讨论评审,中院环资庭、中院综合审判庭、安新法院撰写推荐的刑事、民事、行政共3篇案例荣获一等奖,并评选出二等奖5篇,三等奖12篇,充分展示了雄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显著成效。

  

  

  

  在点评环节,专家评委对获奖案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与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指出,案例是对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政策进行综合评判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参评案例体现了对立法精神的深入理解和国家政策发展导向的精准捕捉,要进一步提升裁判要旨撰写水平及关键词的精准提炼。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韬指出,案例撰写要做到说理清晰、语言简洁、表述规范,鼓励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立法本意,按照法律解释的规律对法律规定作创新性解释适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指出,案例评选活动的意义不止于优秀裁判文书及优秀案例的推荐,更重要的是对法律规则的梳理与树立,有效填补立法的模糊与缺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副处长马蓓蓓指出,参评案例撰写要做到语言规范,裁判要旨需有指引价值;案例撰写的格式不应拘泥于格式化叙述,应以最直观、易理解的方式展现案件核心要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规划部主任刘畅指出,参评案例体现的裁判规则符合民法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注重对老年人幸福感和尊严感的关注和保护,同时对案例副标题、裁判要旨及关联索引的写作提出完善建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李一鸣指出,裁判要旨的内容应当聚焦于普遍性、规律性的法律原则,以确保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意义。

  

  

  

  在总结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对人民法院案例库工作及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作了简要介绍,强调案例撰写需紧密围绕案例库建设展开,并着重把握以下三大核心要点:一是确保案件裁判质量,选编案例的首要前提是裁判准确;二是案例应具备明确的规则导向,裁判理由应当围绕案例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裁判要旨应精炼准确;三是案例撰写应以人民群众看明白为标准,要切实完善案例文本,提升案例质量。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刘敏对雄安法院的案例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案例裁判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有争议的案例往往能够引发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为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宝贵的素材,并提出案例是法律实践的生动体现,是法学研究的宝贵资源,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而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标。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案例的撰写一是具备结合意识,只有将案例工作与案件审判工作相结合,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正司法的期盼。二是案例工作要有明确的价值目标,通过案例的精选与编纂展现法治精神。三是提升案例的敏感性,成为案例工作的有心人,密切关注社会敏感话题,对于涉及群体利益、裁判规则调整、当事人权利保护、公权力限制、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争议等问题的案件,应当重点培育。四是有必要的案件准备和程序设计,好的案例是“判”出来的,包括精心的庭审准备、完整的审判流程、齐备的参与人员、充分的授权保障、突出的争议焦点、有用的创新亮点、释法说理的裁判。最后,他着重指出,裁判文书的撰写既需遵循规范样式,也应鼓励适度创新。撰写各种案例都应精心构思并高质量完成以下三个核心板块:一是“本院查明”部分,应准确完整反映案件事实;二是清晰展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把握案件核心争议;三是“本院认为”部分,应严谨阐述法院的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语言表述准确、通俗易懂,持之以恒地打磨每一个细节,逐步建立起高质量裁判文书的标准体系。

  

  此次“白洋淀杯”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是对雄安法院司法实践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展示,更是对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的有力推动和促进。雄安法院将继续以“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持续、优质、高效地做好案例培育、选编及报送工作,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更多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的优秀案例,努力在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87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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