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丨“好好处,向前看!”

时间:2024-12-24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法官,我和白大哥之间的事儿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终于可以回去安心上班了,都是一个村儿的,我俩以后好好处,都向前看。”

  在农安县人民法院开安人民法庭的调解室内,当事人于某对法官连连道谢,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此前,于某与其父母共同分得村里10亩的承包土地。于某本人长年在外打工,同村的白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耕种了该片承包田,于某发现后,要求白某停止对其所承包土地的侵占行为。

  但白某却表示:“这是你哥当初欠我钱还不上,把这地让给我种,用来抵债的。你父母在世的时候也同意了,你凭什么不认?”

  于某气愤地说:“你说凭啥,这片承包地是我的,我哥欠的钱凭什么让我还。”

  由于双方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于某一气之下将白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村委会治保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诉争土地现状,精确核对土地面积,确定双方四至界线,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情况及案件争议焦点。

  经调查,法官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此前原告的哥哥欠付被告借款9万元无力偿还,原告父母便同意被告耕种案涉土地,用以偿还借款。现原告父母均已去世,该承包户仅剩原告一人,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耕种其土地并拒不归还由此产生纠纷。

  考虑到耕地案件性质的特殊性,为不耽误农忙,保障民生,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村委会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小队长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循循善诱耐心劝说,安抚原告情绪,抽丝剥茧释法明理,指出被告没有经过原告许可强行耕种其土地属于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帮助白某分析利害关系,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归还原告土地并给付土地使用费5000元。至此,这起剑拔弩张、争执不下的土地纠纷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农安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展涉农、涉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高效处理土地纠纷案件。在下一步工作中,农安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造多元解纷的“农安模式”。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85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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