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江苏南通召开
12月12日,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会议主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王淑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云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作主旨发言。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致辞。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付向波主持。
王淑梅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最高法院党组领导下,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法院,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服务保障举措扎实有力,审判职能发挥成效明显,改革创新促进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司法厚植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土壤”。
王淑梅强调,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同致力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一体化”“高质量”法治的支撑与保障。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党组和张军院长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注入司法动能。要深刻认识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政治意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把公正司法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要重点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领驱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积极运用诉讼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救济手段,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健全人才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为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提升司法保障效能积极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市场主体和“市场出清”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双重功能,扩充企业转型发展空间。深入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以科技手段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促进市场要素安全有序流通,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更好发挥司法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中的作用。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协调四地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强化案例合作、用好平台资源、突出因地制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贾宇围绕“以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主旨发言。他指出,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于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是落实严格保护理念,夯实创新发展坚实根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希望四地法院加强研讨交流,统一惩罚性赔偿审理规则,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作用。二是深化协同机制建设,优化创新发展法治环境。长三角地区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优良的协作传统。希望四地法院进一步推动区域审判协作,加强跨部门程序衔接,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构建形成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三是强化数字改革赋能,驱动创新发展强劲引擎。进入数字时代,数据日益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质生产要素。希望四地法院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建立跨域一体化数字共享平台,扩大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数据共享,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李占国围绕“服务数字经济、推动数字治理,助力长三角新质生产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主旨发言。他表示,近年来,浙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持续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严格保护,加强对各类数字成果司法保护,审结涉“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侵权案等典型案件,“版权AI智审”应用上升为最高法院试点,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护屏障。二是坚持规制引导,依法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数字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审结外卖平台强制“二选一”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件,优化数字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研发推广“法护知产”集成应用,完善促推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护体系。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提速、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四地法院要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加快推动跨省域法律适用统一、深化跨省域数据资源共享、提升跨省域数字治理能力,以司法助力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田云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审判职能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主旨发言。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新质生产力,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今年10月,总书记第三次亲临安徽考察,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必须把牢政治方向,紧扣总书记赋予的战略定位、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需求、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切实增强法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责任感、使命感。安徽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持续强化工作举措,认真履行法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工作职责,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在落实好已有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作,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资源共享、加强专业人才交流培养,不断汇聚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司法合力。
夏道虎围绕“服务打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 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作主旨发言。他表示,江苏是制造业大省,也是科教大省,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的使命任务。江苏省委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确定了以“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为抓手的建设路径。江苏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出台12条司法服务措施,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浓厚法治环境。一是聚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设立集成电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聚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立数据资源法庭,出台服务绿色转型10条司法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聚焦打造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外国法查明和中立评估调解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长三角地区是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四地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司法协作,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长三角地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司法贡献。
张彤代表南通市委市政府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她说,近年来,南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持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18条举措”,法院系统多项工作走在江苏前列。南通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兄弟城市交流互动,找准找实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更好推动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南通新的更大贡献。
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王立峰、汤亮、陈红枫、赵皖平、高纪凡、黄勇平、傅志伟、韩其芳应邀出席并交流发言。与会代表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围绕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成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护航新兴产业发展,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畅谈感受体会,为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言献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有关同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研究基地专家学者,四地高院分管院领导及办公室、研究室、新闻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四地部分中基层法院院长,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来看浙江法院如何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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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占国院长以《服务数字经济 推动数字治理助力长三角新质生产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题,介绍了浙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坚持严格保护,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护屏障
加强数字技术成果保护,围绕“卡脖子”核心技术创新,加大对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高端芯片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数字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加强数字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创新主体和创新投入的保护力度,依法界定商业秘密范围,保护企业技术和经营数据信息、数据库系统、算法等数字商业秘密;加强数字文化成果保护,严格保护网络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严厉打击网络盗版行为。
坚持规制引导,优化数字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规制“刷单”“炒信”、非法获取使用他人数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创新资源有效配置;规制数字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依法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明晰平台经营者的行为边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字经济市场环境;规制权利滥用行为,妥善处理加强保护与防止滥用的关系,加强对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滥用平台规则恶意通知等“碰瓷式维权”案件的审理,加大对恶意行为人的惩戒力度。
坚持守正创新,完善促推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护体系
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做深做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建立省级公检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依法高效惩治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根据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专业、前沿、复杂技术问题的特点,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依法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充分发挥律师调查令作用,有力解决“举证难”问题;健全协同保护机制,深化协作联动,连续3年会同省市监局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会议,率先建立全国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合力。
“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提速、深度融合的新阶段。”李占国院长就司法助力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3点建议:
一是推动跨省域法律适用统一。发挥跨域专业法官联席会议、长三角专业性论坛等机制优势,共同研究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领域重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思路、审理规则,积极挖掘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总结完善公平合理的数据确权和流转司法对策,构建数字经济治理的法治秩序。
二是深化跨省域数据资源共享。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数字经济全链条保护,加强与市场监管、版权、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提升“版权AI智审”等应用实战实效,打破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数据壁垒,为数字经济注入更强劲法治动能。
三是提升跨省域数字治理能力。完善人才共育共享机制,加强数字法治领域人才交流培养,促进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业务素能同步提升,携手打造更高水平的数字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12/13/art_24_3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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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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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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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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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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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