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车找到了……

时间:2024-12-24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云南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如我在诉”专栏,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理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

  “王某,原告张某申请保全案涉车辆,现法院将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就算找到车,你们也开不出去!车的四周已经围满了游乐设施。”

  “我们已经联系了游乐设施的经营者,随时可以挪开。”

  “法官,能不能先不扣车,我现在就过来协商……”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说起。原告张某从第三人马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货车,马某将车辆及运输证、权属证等交给了张某,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4月,被告王某强行将上述车辆开走后不知所踪。张某找寻无果后,将王某起诉到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停运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了王某。“我才是车辆的所有权人,虽然中间转卖过,但对方未将车款付清,车辆仍登记在我的名下。无论现在车在谁手里,我都有权利开回。”王某气愤地说道。

  调解的前一天,张某告知承办法官自己已知晓了车辆的具体位置,想申请对案涉车辆进行保全。“明天就调解了,我们先把相关保全手续办了,如果明天早上调解不顺利我们再去扣车行不行?”承办法官询问着张某的意见。张某思考了片刻,同意了承办法官的建议。

  然而,在调解当天,王某始终未在约定时间内现身,法庭干警打了十多通电话,王某均声称已经在回城的路上。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到中午12点,王某都未能“赶”到。考虑到原告家住其他地方,过来一趟不容易,承办法官又将时间改到了下午2点,同时安排干警前往案涉车辆所在地暂时“看守”车辆。

  “我们先扣押车辆,左一次右一次地拖延时间也不是办法。”到了下午2点,王某依然未现身,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王某眼见车辆即将被扣押,才表示自己愿意参加调解。这一次,王某终于出现在了调解现场。

  “车还给你,我也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但当时买我车的马某到现在都没把车款结清,我的损失也很大,所以不能赔偿你。”王某表示自己可以退一步。

  “不要急,事情是可以协商的,一起坐下好好说。”承办法官劝道。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最终,张某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检车费用和过户费用,王某当场交付了车辆。

  本案从车辆保全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两天时间,充分体现了保全制度的解纷优势,在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下一步,宣威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解决问题,努力将纠纷调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减轻当事人诉累。

  来源:云南高院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82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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