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权限

时间:2025-01-16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海南省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权限广泛且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刑事案件的审查与起诉: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法庭上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对犯罪行为进行指控,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

2、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

·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申请。

·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3、公益诉讼: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

4、对监管场所和刑事执行的监督:

·负责对全省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

·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

·负责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侦查。

·依法对这类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等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综上所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权限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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