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陈述的审查规定科普

时间:2025-02-2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陈述的审查规定科普

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说的话可不是随便听听就完了。今天,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来给大家讲讲法院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规定。

在民事诉讼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得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举个例子,在一场民间借贷纠纷里,小李起诉小王,说小王借了他 5 万元没还。小李在法庭上坚称有这笔借款,可如果只有他的口头陈述,没有借条、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法院就很难认定借款事实。但要是小李除了陈述,还拿出了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法院就会综合这些证据,全面审查判断,看看小李的陈述是否可信,以此来认定案件事实。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提醒大家,打官司要重视证据的收集。

另外,就算当事人拒绝陈述,也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东和租客对租金支付情况有争议,租客拒绝在法庭上陈述相关情况。但只要房东拿出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等有力证据,法院依旧可以依据这些证据来判定案件,不会因为租客不说话就无法断案。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一直关注着这些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在打官司时,明白自己的陈述和证据的重要性。要是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法律知识走进生活,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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