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与上级监督:为执行提速护航

时间:2025-04-1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执行期限与上级监督:为执行提速护航

当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后,却长时间不见执行有实质性进展,该怎么办呢?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来给大家答疑解惑。

按照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若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就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例如,小赵申请执行一笔到期未还的借款,从提交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计算,漫长的六个月过去了,法院那边却毫无动静,既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有效查控措施,也未给小赵一个合理的进度说明。此时,小赵依据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

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小赵的申请后,迅速展开审查工作。经审查确认情况属实,上一级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有权责令原人民法院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执行;也可以直接决定由本院接手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更合适的人民法院执行。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基层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处理拖沓,执行进度缓慢,申请执行人无奈向上一级法院求助。上一级法院审查后,果断指令另一家基层法院执行。新接手的法院迅速行动,积极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很快就推动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成功帮申请执行人拿回了欠款。

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时刻关注执行期限及上级法院监督规定的落实情况,致力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大家要牢记,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法律切实保护。若遇到执行超期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法院反映。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也将持续监督,助力执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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