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护人不是 “过家家”!这些责任必须扛起来

时间:2025-05-2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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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觉得,当了监护人就等于能全权 “管” 着被照顾的人,想咋安排都行?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反复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早就给监护人划好了 “责任红线”—— 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是头等大事,半点马虎不得!

就拿住在阳光小区的小婷来说。父母离婚后,小婷跟着爸爸生活。可爸爸整天沉迷赌博,不仅把小婷攒了好久的压岁钱拿去输光,连孩子的一日三餐都经常不管不顾。有次小婷发烧到 39 度,爸爸却在麻将馆打到半夜才回家。邻居实在看不下去,向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反映了情况。中心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明确指出,这种对孩子生活不管、财产乱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监护失职。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爸爸的监护资格,指定疼爱小婷的姑姑担任新监护人。

在日常纠纷处理中,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发现,类似的糊涂监护人还真不少。有些家长觉得 “孩子的压岁钱我随便花”,直接拿去买奢侈品;还有人擅自把孩子名下的房产抵押借款。这些行为都触碰了法律底线!按照规定,监护人必须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遇到突发情况,比如疫情封控、监护人突发疾病,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会第一时间站出来,给被监护人安排临时照料,确保生活不受影响。

记住,当监护人不是 “过家家”,只有扛起责任、依法履职,才能真正守护好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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