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死亡” 有啥信号?这三种情况要警惕!

时间:2025-05-29 来源: 作者:

法人 “死亡” 有啥信号?这三种情况要警惕! (2)

法人也会 “终止”?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解释:当法人出现解散、破产等情况,并完成清算注销,就意味着 “法律生命” 终结。

信号一:自行解散

某村办 “手工布鞋合作社” 因市场竞争激烈,社员大会决议解散。在中心指导下,合作社清理库存、偿还欠款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正式终止。

信号二:宣告破产

县城 “向阳家具厂” 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被法院宣告破产。经清算组拍卖设备、厂房后,按顺序清偿工人工资和银行贷款,最终完成注销。

信号三:强制终止

某环保不达标的 “黑砖厂” 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虽未主动清算,但主管机关依法组织清算后,强制注销其法人资格。

中心提醒:法人终止前必须 “干干净净退出”,否则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如某公司注销时未清偿税款,税务部门追溯股东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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