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说“证据不足”?3步查明白,还能补!

时间:2025-07-1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打官司说“证据不足”?3步查明白,还能补!

“明明我有借条,法院却说证据不足,这咋回事?”不少人打官司时都遇到过这种窝心事。其实“证据不足”不是没救,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带你 3 步查原因,还能针对性补证据,赶紧记好!

一、先看判决书里的“法院认为”,原因写得明明白白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证据要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裁判依据。判决书里的“法院认为”部分,会清清楚楚写为啥证据不被认:

可能是你拿的借条是复印件,没原件核对;

也可能是提交的聊天记录和欠款事实没关系;

还有可能是录音是偷偷录的,侵犯了别人隐私(比如在对方家里偷录)。

二、直接问法官,把疑问聊透

觉得判决书里的说明太专业看不懂?别犹豫,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预约法官接待日,当面问清楚。法官会用大白话解释:

“您这证据缺啥”(比如缺对方承认欠款的录音);

“咋补才管用”(比如找证人证明借款事实)。

李大哥就通过问法官,才知道自己的证据少了“对方收到货物的签收单”,补了之后二审就胜诉了。

三、针对性补证据,缺啥补啥

查到原因后,按这两类情况补:

缺关键证据:比如证明借款的借条丢了,赶紧找当年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来补;

证据形式不对:复印件没法用,就想办法找原件;录音有瑕疵,就重新和对方沟通并合法录音(比如打电话时明确说 “我是XX,你欠我的5万啥时还”,对方承认的话就有效)。

“证据不足”不可怕,怕的是不知道为啥不足。按这3 做,不少案子都能逆转。你打官司时遇到过证据不足的情况吗?评论区聊聊,一起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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