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能 “约定” 吗?法律说 “不行”

时间:2025-07-15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诉讼时效能 “约定” 吗?法律说 “不行”

小王和朋友合伙开超市,签合同时特意加了条 “万一有纠纷,诉讼时效延长到五年”。后来真闹了矛盾,小王拿着合同起诉,法院却不认这条约定。这是咋回事?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强调:诉讼时效是法律硬规定,当事人自己说了不算,约定改时效、预先放弃时效利益,全是无效的!

中心在企业普法会上举了个更典型的例子:某装修公司和业主签合同,写着 “装修出问题,一年内没起诉就算放弃权利”。结果刚过一年,墙面就大面积脱落,业主起诉时,公司拿合同说事儿,法院直接认定这条无效。“就像法律规定红灯停,你不能和交警约定‘我可以红灯走’,” 中心工作人员打比方,“诉讼时效三年就是三年,想改长改短都没用;预先说‘过了时效我也认账’,真到时候对方反悔,法律也不支持。”

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还提醒生意人:“别在合同里耍小聪明加时效条款,白费功夫。真要怕过期,不如记准时间,该催债催债,该起诉起诉,这才是实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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