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别自认倒霉!找检察院!5种情况检察院能帮你

时间:2025-07-1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这些事别自认倒霉!找检察院!5种情况检察院能帮你

“法院判得不公平,公安该管不管,还有地方说理吗?”遇到这些糟心事别着急,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告诉大家检察院就是法律监督机关,这5种情况找它准没错,记住了能少走冤枉路!

一、法官审理案件不规矩,检察院能监督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意见。

要是觉得法官审理案件时违法(比如该回避的没回避、不让你说话、乱收证据),可以向检察院反映。去年有起案件,当事人发现法官和对方律师吃饭,向检察院举报后,案件被再审,纠正了错误判决。

二、公安该立案不立案,检察院能督促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比如被人打伤,公安迟迟不立案,你可以拿着伤情鉴定去检察院,检察院会让公安说明为啥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会督促立案。

三、不服法院行政判决,检察院能抗诉

《行政诉讼法》第9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对行政诉讼判决不服(比如不服拆迁补偿判决、不服行政处罚判决),再审后还是不满意,就可以找检察院申请监督,符合条件的会抗诉。

四、民事执行乱来,检察院能纠正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要是法院执行时违法(比如多扣了你的钱、把不该拍卖的东西卖了),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五、行政机关不作为,检察院能督促履职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比如向环保局举报污染没人管、向社保局申请待遇被拖着不办,检察院能督促这些部门依法办事。

检察院就像法律监督员,遇到上述情况别犹豫,带着证据去当地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按流程提交材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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