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别慌!6步流程记清楚,法官问啥心里有数

时间:2025-07-1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第一次开庭别慌!6步流程记清楚,法官问啥心里有数

“第一次上法庭,腿都打哆嗦,不知道该干啥咋办?”不少人第一次开庭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其实开庭流程都是固定的,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提醒大家记好这6步,沉着应对不犯怵!

一、开庭前:书记员先来打前站

《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你到了法庭先找座位坐,书记员会点名字确认谁来了,然后念法庭纪律:“不准录音录像、不准大声喧哗、手机调静音”。这时候别东张西望,认真听就行,遵守纪律第一印象很重要。

二、法官登场:先核对你是谁

书记员忙活完,法官就会敲法槌宣布开庭,然后开始核对信息:

问原告:“你叫啥?住哪?和被告啥关系?”

问被告:“原告说的事儿你认不认?身份信息对不对?”

这一步别紧张,如实回答就行。

三、法庭调查:说清事儿,亮证据

这是开庭的“重头戏”,按顺序来:

原告说诉求:比如“被告欠我 3 万块,要求还钱并付利息”,顺便讲清楚事情经过(何时借钱、有无借条等);

被告答辩:说“认不认”“为啥不还”(比如 “已经还了 1 万,有转账记录”);

双方拿证据:原告递借条、转账记录,被告拿还款凭证,法官会让对方看证据“认不认”(这就是质证)。

记住:说话别跑题,证据要原件,复印件容易被质疑。

四、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讲道理

法官会总结几个争议点(比如“这钱是不是借款”“利息算不算高”),让双方围绕这些点辩论。

你可以说:“法官,我补充一点,被告说还了1万,但那是另一笔欠款,有聊天记录证明”。别吵架,更别打断对方,法官让说再开口。

五、法庭调解:能和解就省事儿

法官会问:“双方愿意调解不?”要是能谈拢(比如“分10个月还清”),签个调解协议就结案,不用等判决,执行起来也快。

不愿意调解就直接说“不同意”,法官不会强迫。

六、宣判:要么当庭说结果,要么日后等通知

调解不成的,法官会宣判:

当庭宣判:当天就说“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款”,之后会发书面判决书;

择期宣判:让你回家等,过几天去法院领判决书。

拿到判决书别急着走,书记员会告诉你“不服判决咋上诉”(上诉期15天,别错过)。

开庭按流程来,把该说的说明白、该拿的证据拿出来就行。你有开庭的经历吗?评论区说说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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