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两周年】广平:公益诉讼让古树名木“老有所护”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公益诉讼让古树名木“老有所护”

  古树名木是悠久历史的见证者,是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近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村口庙前这棵古杨树已有百年历史了,小时候,我和小伙伴在古树下观庙戏、听故事、捉迷藏,可是现在这棵古树受病虫危害,树皮脱落,保护标牌破损,生长环境堪忧,有关部门是否可以保护它呢?”日前,广平检察院检察官看到辖区群众在网上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立即与其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勘验。

  广平县是平原地区,古树名木稀少,辖区内在册古树18棵,树龄均在100年以上。这名群众所说的古树位于广平镇卢董村,树龄达到190年。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该树树皮脱落,部分枝干枯死,存在病虫害,保护标牌破损。

  以此为契机,广平检察院在辖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照辖区古树名木名录,逐一现场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存在无人管护、责任人员不明、保护标牌破损、无保护设施、病虫害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古树名木更换保护标牌,明确养护职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养护。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实行“一树一策”专案式保护修复,逐棵落实整改。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效,广平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持续跟踪古树名木保护整改情况。

  为评估整改效果,宣传名木保护工作,该院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公益履职等情况,并播放了整改前后的照片和视频。参会人员对该院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取得的良好成效表示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7/t20250725_7061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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