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两周年】沙河: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蓝天白云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沙河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蓝天白云

  冬春之际,恰逢农民春耕整地之时,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带来火灾隐患。为此,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当前春耕备耕时节焚烧秸秆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1月份,沙河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秸秆焚烧线索后,迅速行动,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走访调查,并运用无人机开展全方位巡查。巡查中,共发现耕地地头秸秆焚烧点3处,公益林范围内荒草焚烧点5处。这些焚烧行为不仅释放大量有害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还对公益林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春季气温回升,大风天气频繁,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沙河市检察院依据调查情况,向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焚烧等情形进行严格监管,同时要做好秸秆禁燃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

  为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沙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管齐下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一方面组织并邀请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座谈会,聚焦当前春耕备耕时节乡村生态环境安全,积极推动检察长巡田工作机制的落地实施。强化府检联动,凝聚起守护乡村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深入基层走访村干部和群众,通过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他们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通过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促使司法与行政力量深度融合,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在检察建议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全面加强秸秆禁烧防治和管理工作。各乡镇按照划分的重点管控区域和全面管控区域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求各乡镇通过村社微信群,呼吁群众自觉遵守禁烧规定,营造全民参与禁烧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包片巡查单位增加巡查频次,对田间地头堆积的秸秆饲草督促及时收储清运,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救;积极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秸秆变饲料养畜、秸秆变能源降碳、秸秆变基质原料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秸秆源头减量。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7/t20250725_7061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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