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石家庄长安区:监督立案“明星”代言骗局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监督立案“明星”代言骗局“为扩大社会影响,我们公司使用国际影视明星照片代言推广产品,结果因为合同审查不严上当受骗了。”近日,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窗口申请立案监督。

  长安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步苏梅耐心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并审查了相关材料。经查,该贸易公司于2021年3月与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使用艺人吴某照片进行产品推广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24.5万元。合同签订不久,该贸易公司在使用吴某肖像推广产品时被吴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贸易公司支付吴某90余万元赔偿款。

  巨额赔付给该贸易公司带来重创。2022年8月,该贸易公司以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不清为由未予立案。2024年4月,该贸易公司向长安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据,我们认为还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长安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督促具体办案部门及时将进展情况向申请人进行反馈。

  “目前通过指导公安机关对关键证据进行补充调查取证,对明星照片的来源也进行了技术还原。该贸易公司在产品中投放明星剧照符合合同约定。犯罪嫌疑人有诈骗钱财的行为,我们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并进一步侦查,为下一步案件办理打好基础。”办案检察官赵壮涛在审查后说,依据现有证据,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超范围或者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骗取贸易公司财物。

  2024年10月14日,长安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10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又进行了后续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案件仍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办案检察官说

  “贸易公司因遭受合同诈骗而陷入经营困境,在报案无果的情况下,申请立案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受理审查职责,全程跟进,释法说理,通报案件进度,进一步争取申请人的信任和支持,使案件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进行。刑事检察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督促侦查,监督立案。虽然案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但也让涉案企业深深感受到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是口号,而是切切实实的行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步苏梅说。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7/t20250725_7061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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