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推进“飞地”检察协同治理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天津“飞地”区域,区位特殊。近年来,该院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强业务”,积极探索“党建联建、队伍共育、业务协同”融合发展路径,走出了一条“小院大作为”的特色履职新路径。

  该党支部以组织联建为基础,强化党建协同。聚焦“飞地”区位优势,主动联合天津宁河、北京清河等地检察机关探索跨区域党建共建机制。组织开展联合党建活动3次,先后组织京津冀三地党员干警200余人到李大钊故居、于方舟纪念馆等地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京津冀检察工作协同发展”主题座谈5次,推动形成“组织联建+交流联动”区域党建新格局,为跨区域法律监督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支撑。

  该党支部以干警共育为核心,强化队建协同。以共建促政治素养提升。积极打造“党建育人”新平台,依托“思政讲堂”“读书分享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等载体,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共组织干警参与京津冀跨区域交流学习10余次。以共建促业务水平提高。积极促进津冀检察机关交流互访,通过“知识竞赛”“检察官课堂”等形式,拓宽两地青年党员干警成长路径。互派优秀检察官开展同堂培训,结合办案中的典型案例,在交流中开拓思路、在对比中寻找差距,互相取长补短,促进业务能力共同提升。以共建促调研能力跃进。针对津冀两地调研成果空白的现状,积极整合两地调研力量,共同联合申报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抓实“三个管理”,提升案管实效研究—津冀“飞地”基层检察院的视角》。

  该党支部以履职联动为抓手,强化业务协同。建立《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互助组工作机制》,联合三地检察机关以“党务干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互助小组形式,将党建引领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党建+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实现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党建+未检联动,共护“青春成长”。与天津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组建未检互助小组,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跨区域协调共治机制,积极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共同协调两地公安、教育、妇联、团委等多部门,对跨区域违法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集中法治教育与训诫帮教,实现联动防范与关爱覆盖,织密跨区域联防联控“安全网”。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打造“多位一体”全方位的救助模式,与天津宁河区检察院共同对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受害人开展联合帮扶、救助30000元。党建+公益检察协作,共筑“绿色屏障”。依托“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联合津冀三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三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同办案、协同治理、协同保护。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507/t20250729_7067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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