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守护公平正义——广河县院侦监科科长马明星先进事迹

时间:2021-03-01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马明星同志1998年中专毕业分配到广河县院,曾先后在民行科、办公室、监所科、公诉科、侦监科工作。无论工作岗位怎么变动,职务怎么升迁,他总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满腔热爱,努力践行、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勤奋好学 钻研业务

  检察官是专业性很强的一种职业, 马明星对此有着非常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参加工作以来,他自学修完了法律本科,参加并通过初任检察官及民行、公诉主诉检察官考试,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2004年、2005年己取得检察官资格的他,为了更加充实、丰富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又报名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通过两年的刻苦学习,2005年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同时,他还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听写讯问笔录等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并结合公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了公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诉实务理论知识等内容,法律理论水平和公诉实践技能有了明显提高。通过几年的日积月累,渐渐成本院的业务骨干。也正是他的这种执着、苦学、乐学,影响并带动全院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风,全院年轻干警积极报考参加自学考试和各种学历教育、司法考试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丰富自己的知识,赶学、比学己蔚然成风。

  秉公执法 恪尽职守

  2000年马明星被安排到监所科工作,并兼任内勤。他到岗后,一边积极学习监所业务知识,一边整章建制,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健全了监所“八表一志”,并设计印制了监所检务公开栏,张贴在每个监室。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看守所的日常监督,做好“八表一志”的记录,使监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州院的嘉奖。

  到了公诉科后,他秉公执法,文明办案,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每一起公诉案件,并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坚持全面审查,公正司法。

  近几年,他审查办理并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一件一人被法院改变定性或改判无罪,其中有跨地县盗窃近百起的团伙盗窃案,也有挪用1000多万元的挪用资金案;不起诉的10余件案件,没有一起发生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诉缠访,或者侦查机关要求复核,也没有被上级院撤销或改变。同时所承办案件的80%在10天内审结,其余也均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办结,最快的在一天内即审查办结。

  审查起诉的马某等9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事实有84起,属跨地县流窜作案。为了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他认真审阅案卷,制作了50多页的审查报告,经审查后他认为公安局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与起诉条件存在不符的问题,于是他主动与侦查人员对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犯罪事实与卷内证据共同进行了一一核对,最终依法审查认定了15起犯罪事实,案件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心服口服,出庭公诉圆满完成。

  犯罪嫌疑人马某因琐事与他人斗殴,致人轻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可予起诉。但他考虑到马某与被害人是堂兄弟,且系邻居,该案一经起诉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加剧,增加不安定因素。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在人大代表、村干部、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参与下,他以案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害人主动请求不再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最后马某被依法作了相对不起诉,赢得参与人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他在办理东乡县院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贩卖毒品罪案时,发现案件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且犯罪嫌疑人家属多次到县院喊冤,为查明案情,防止矛盾激化,他与主管副检察长多次到东乡核实证据,并在处理案件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并请示州院,最终查清了事实,依法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履职尽责 强化监督

  多年来他监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纠正违法事项20余次,追加起诉遗漏罪犯5人、漏罪10余件(次),提出抗诉意见5件,成功抗诉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撤案5人,有效保障了司法公正。被告人马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其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无任何减轻的情节,但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他审查后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当时有人说:“就少判了一年刑,有抗诉的意义吗?”也有人说:“对比目前的重特大毒品犯罪判决,这量刑不轻,没必要抗诉。”他听后说:“这不是一年刑的问题,而是关乎着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正,这案一定要抗。”后该案被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5年。

  严于律己 廉洁从检

  马明星同志作为一名主诉检察官,始终以一名党员、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注重维护公诉人的公众形象。自参加工作至今,找他求情说事的人很多,但他却从不做违反法律与办案纪律、办案原则的事,也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的问题,展示了公诉人光明磊落、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

  天道酬勤。马明星同志的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得到了院 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年度考核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优 秀,他撰写的10篇调研文章、2篇案例分析、10余篇信息分别被《检察风云》、《临夏检察》、《陇原检察》、中国法制网等报刊媒体刊登转载。他所在的公诉科获得州院集体嘉奖并被省院荣记二等功,2008至2011年度在全州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条线考评中公诉科连续四年名列前茅。他本人也在年度考核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并被提任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同时,他先后荣获全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两次全州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称号,并被州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2年4月荣获甘肃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并荣记个人二等功。日前,入选了全省“最美青年检察官”。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218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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