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记】第十三期:忘记初心,沦为金钱“奴隶”
陈祥荣,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曾任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椒江区委书记等职务。2019年4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3月26日,陈祥荣因受贿罪被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8年间,陈祥荣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上市、项目用地、房产开发、工程承接、工作调动、税费减免、纠纷解决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2009年至2018年间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
“我忘记了初心、忘记了领导干部的身份,沦为了金钱的‘奴隶’。”陈祥荣在忏悔书上写下了这辈子最痛的领悟。人生的沉浮,始于一念贪欲。40年前,陈祥荣背上行囊,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远赴舟山求学;40年后,当他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却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从渔民的儿子,成长为厅级领导,陈祥荣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然而却因自己的贪念,把曾经创造的一切美好毁于一旦,从全村学习的榜样,到沦为警示教育的典型,其中的教训何其深痛。
从一介渔夫到厅级干部
他在光耀门楣后迷失了初心使命
每个人出生手上都有一副牌,而陈祥荣手上的这副牌并不好。他出生在台州一个偏僻小渔村的贫寒渔家。因家庭贫困,身为长子的陈祥荣16岁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开始下海捕鱼。因天资聪颖,学习成绩优秀,班主任几度上门劝学,加上陈祥荣本人的极力抗争,一年后,他才得以重新上学。
幼年的穷苦经历,铸就了他吃苦耐劳的品质。据陈祥荣回忆,上高中时,为了多看一会儿书,他常常在晚上寝室熄灯后躲到公共厕所看书。功夫不负有心人。1981年,陈祥荣如愿考入浙江水产学院,成为了全村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我学的是捕捞专业,我只想毕业后当工程师,为家乡的渔业和渔民服务。”彼时陈祥荣的初心是如此的单纯、美好。
大学毕业后,陈祥荣以学生党员的身份,作为国家最后一批的第三梯队干部,被分配到三门县健跳镇作为培养对象。那时的他充满理想、干劲十足。工作不到两年时间,他便被任命为团县委副书记,之后不到一年,又当选为团县委书记。1994年,陈祥荣被任命为天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是当时台州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陈祥荣坦言,这是他干事创业最干净、最纯粹的时光。
由于工作表现出色,陈祥荣得到组织认可,职务不断上升,一时间他风光无限。“整个家族,甚至整个小渔村都以我为傲。当时在我们村,大人教育小孩,都以我为榜样,‘你要好好学习,将来像那个谁一样有出息’。”陈祥荣说。然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带来的诱惑也在考验着陈祥荣的党性修养。
1998年,陈祥荣被任命为临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由于分管人事,手握要权,陈祥荣家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吃请也随之增多,甚至一度门庭若市。陈祥荣回忆,因为自己喜欢生吃海鲜,不少人投其所好,专门在饭桌上为他准备象牙蚌、冰镇基围虾等生鲜;逢年过节,一些干部、老板都会拿着烟酒来拜年。随着交往的不断深入,陈祥荣甚至发展到和企业老板一起打牌赌博。
腐蚀从点滴开始。陈祥荣从最初的小心谨慎、戒备提防,发展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坦然接受。在一次次觥筹交错中,在一次次礼尚往来中,曾经立志为民服务的有为青年在灯红酒绿中迷失了自我,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陈祥荣向记者坦言,他在留置室中每一天都在问自己:“为什么人生会不得善终?”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人生的悲剧在此时就已埋下了伏笔。
从主政一方到四处敛财
他在自我膨胀的贪欲中沦为金钱“奴隶”
陈祥荣的彻底沦陷是在主政台州市椒江区之后。他先后担任台州市椒江区区长、区委书记,在椒江区工作长达十年之久。在这期间,他开始大肆敛财,沦为金钱的“奴隶”。
2005年,陈祥荣被任命为台州市椒江区区长,工作内容和以前截然不同。他开始掌管土地、建设、财政等事务,频繁的与老板接触,与金钱打交道。看着身边的老板赚得盆满钵满,陈祥荣的心态开始扭曲。“我总觉得自己智商不比他们差,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也不低,凭什么他们能赚那么多,自己却只能拿死工资。”陈祥荣说。
面对商人老板的围猎,陈祥荣非但不拒绝,而且还主动结交商人朋友。当地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花某某就是陈祥荣的一个商人朋友。
2009年,花某某为了感谢陈祥荣在公司上市、子公司两宗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事项上的帮助,在本可以更低成本融资的情况下,主动提出向陈祥荣高息“借点”钱。双方都明白,“借”钱为虚,给予好处费才是其真实用意。随后,陈祥荣便以月利率2%的高息大方出借200万元。不到两年,陈祥荣便轻松获利72万元。
尝到了“借”钱获利的甜头后,陈祥荣开始主动向花某某出借资金。2012年5月,陈祥荣又用他人名义以2.2%月利率出借500万元给花某某。截至2018年2月,陈祥荣从高息借款中获得利息高达759万元。
此时的陈祥荣已被肆意膨胀的欲望彻底腐蚀。除了高息借款外,陈祥荣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013,陈祥荣出资400万元投资当地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房产项目;2014年,他又出资768万元购买某公司股份;2017年,他还出资500万元参与投资收购美国硅谷数模项目。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陈祥荣从事经济活动有一个特点,他总是躲在幕后,以他人名义进行,以此掩饰其违纪违法的事实。记者了解到陈祥荣为掩饰低价购房的事实,不仅房产由他人代持,甚至几番转手买卖。
2010年至2015年,陈祥荣利用担任椒江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当地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某在椒江某石化项目油库建设土地收储、土地竞拍以及某房产项目配套公园建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表示感谢,卢某以低价售房的方式向陈祥荣表达“心意”。
2010年,陈祥荣以朋友张某某代持的形式,出资298.88万元购买了卢某名下一套面积466.31㎡的排屋及71.23㎡的车库。2014年5月,张某某出现财务危机,陈祥荣担心低价购房问题败露,心中忐忑不安,决定将该排屋及车库按原价退还给卢某所在的公司。
2016年下半年,陈祥荣见事态平稳,又动起了买回这套房子的念头,便向卢某提出以360万元的价格购入房产,由朋友周某某夫妇代持。经价格认定,2016年9月,该排屋及车库市场价为858万余元,远高于陈祥荣的购买价格。
“当时认为这些事情就是在打‘擦边球’,即使被组织发现,最多也就是纪律处分。”陈祥荣在忏悔书中写道。事实证明,再高明的手法,也不能掩盖违纪违法的事实。陈祥荣自认为可以瞒天过海,实则把自己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从一人腐败到夫妻搭档
他在悔恨交加中主动投案自首
当官就别想发财。陈祥荣不仅自己大肆敛财,而且夫妻齐上阵,搞所谓的“一家两制”,唱“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贪腐双簧。
2004年,陈祥荣的妻子陈某某办厂需要场地,时任临海市委副书记的陈祥荣出面向时任临海市分管副市长的朱某某打招呼,要求租用收储的厂房。很快,这件事就办妥了,陈某某以年租金2.5万元的优惠价格租下了一块用地面积近1500㎡的场地。据悉,2004年至2018年期间,临海厂房的租金价格一路上涨。经价格认定,15年来,陈某某少支付租金91万余元。
党员干部要自觉培养好家风,始终把“严”字摆到最前面。身为领导干部的陈祥荣,对妻子经商办企业,非但没有制止,反而纵容妻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常年低价租赁厂房;妻子与他人合伙“搞工程”,他到处打电话、拉关系,为帮其拉工程业务来回奔波。
2011年,从事石材生意的老板曾某为了求得陈祥荣的帮助,邀请其妻子陈某某入股石材生意。在陈祥荣知情且默许的情况下,2015年,曾某以分红名义送给陈某某现金36万元,并退还其24万元“投资款”。2016年、2017年曾某又以同样的名义送给陈某某现金60万元、50万元。曾某先后累计送给陈祥荣妻子146万元。
从乐于接受企业家卢某的低价售房,到主动提出高息借款500万给花某某,最后甚至发展到曾某给了个名头,就能“心安理得”地受贿146万,这一变化过程暴露了陈祥荣对金钱赤裸裸的占有欲。
然而,在大肆敛财的同时,陈祥荣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受到党性的拷问。他深知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压倒性胜利,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早晚会被发现。在经过强烈的内心挣扎后,陈祥荣做了一个重要决定——主动投案。
2018年12月29日,陈祥荣第一次主动前往浙江省纪委省监委说明情况。2019年1月8日,距离春节已不到一个月时间,陈祥荣再一次来到省纪委省监委投案,这一次,他带上了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第二次我已经做好了不回去的打算。”陈祥荣坦言。
2019年4月23日,省纪委省监委对陈祥荣采取留置措施。“我愧对组织和家人,我曾经是家族的骄傲,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却给家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陈祥荣说道。法庭上,陈祥荣频频望向旁听席上不时抹泪的家人,而距离上一次与家人见面,已过去了漫长的9个月。
从贫寒子弟到厅级干部,从学习榜样到警示教育典型,陈祥荣的腐化变质令人唏嘘,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当官发财两条路,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在纷繁复杂的人际交往中,在多种形式的诱惑面前,要守住廉洁的底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守护心中的灯塔。
量纪量法分析:
2019年4月23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陈祥荣采取留置措施。7月19日,经国家监委批准,延长留置时间至10月23日。
经审查调查,陈祥荣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陈祥荣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享受调动干部临时周转住房;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本人及家属以他人名义持有股票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陈祥荣前述有关行为,亦构成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陈祥荣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上市、项目用地、房产开发、工程承接、工作调动、税费减免、纠纷解决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陈祥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目无纪法,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陈祥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18〕31号,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第四十条(第一款)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
第五十六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
第七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
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15〕31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2018年3月20日)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第四十六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
(颜新文 林庭宇 杜玲玲)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04/08/0324009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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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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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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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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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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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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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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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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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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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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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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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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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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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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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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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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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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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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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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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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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