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为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为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
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具有里程碑、划时代意义。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检察职责,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自觉从中探寻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把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到实处,始终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绝不可以偏移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一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的深刻揭示。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也是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
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更紧密联系检察职责提出具体贯彻措施,通过推进、落实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等主动向党中央、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健全政治督察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规范和落实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讲政治就要抓好业务,抓业务必须体现政治。要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既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把讲政治体现在每一起检察案件客观公正办理中。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检察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法律制度模式,当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检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们党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权力监督制度的伟大创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随着我们国家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检察事业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制度自信,继续探索实践、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检察机关要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好。
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检察监督、司法办案都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又是常见多发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法律、政治,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检察监督办案要充分体现人民国家之情、人民立法之义,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
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司法为民关键要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倾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窨井盖综合治理等一系列为民实事,解决的就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对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走深走实,不断形成自觉、形成常态,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深入推进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四级检察长带头接访,带头做矛盾化解工作。对一些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坚持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司法机关责无旁贷。检察机关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赋予更重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严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抓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
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落到实处,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促进保障力量,要以积极履职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养成,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
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检察机关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没有平安网络就没有平安中国,要切实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促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应当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形势背景下,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占比上升。适应这一变化,在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要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指示,探索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的重要指示,坚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的重要指示,结合办案促进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
下大气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是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前,损害公益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检察机关要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助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对经诉前程序公益损害问题未能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做成影响、教育社会的法治课堂。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案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全面推开主要办案数据、发案趋势等按季度公开发布,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警示社会、以案释法、打防结合,引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把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求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参与、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捍卫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特别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坚决维护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与公信。要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要建立监督不到位问责机制,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却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2020年8月,国务院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明确提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规范履职,推动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移送后公安机关不依法立案侦查的,依法予以监督;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重托。要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格依法、从严查处相关案件,坚决维护司法队伍纯洁性。
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关键处,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要对表对标,以强烈的紧迫感加强全体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抓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来就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要以检察履职实效检验政治建设成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政治素质,打好底色的同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深化更富实效的教育培训,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全面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积极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像对待珍贵易碎品一样,珍惜、维护检察职业道德,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以更高标准、更加自觉约束自己业内外言行。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批示中,突出强调要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新要求,既要坚持改革、创新,更要把早有规定、早已部署的强基固本工作抓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实抓、抓实基层导向,落实市级以上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工作滞后基层检察院、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检察院结对共建、跨市县检察人员互派交流等机制。加强基础工作,盯住办案监督事实证据、法律政策适用这一基础中的基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基础工作再落实、再增效。强化基本能力建设,按照党中央关于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的要求,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重在分析实际发生的“案子”与检察环节统计“案件”之比有无虚增,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减少、杜绝“案件”中的水分、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坚决改变以数量为王的考核思路,建立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大力促推硬碰硬、实打实的能力素质建设。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责加大,检察机关要着力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司法规范化为核心,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增强法律监督公信。要始终做到、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抓早抓小。要深入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零容忍,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查贪赃枉法、背叛人民嘱托的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以更严更实的态度维护好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促进、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以宪法为根本履职监督准则,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pingan.hebei.com.cn/system/2021/03/02/030079488.shtml
-
答 您可以来北京项目总部通联部,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来之前须提前预约联系。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
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
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