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迎来民法典学习宣传“法治春风”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当天,东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片喜气洋洋,当天共有101对新人预约登记结婚。新人蔡先生和巢女士领取到的“红本本”和以前不一样了:原来结婚证上,以前的表述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现在已变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予以登记”。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还围绕民法典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涉及婚姻家庭多处规定发生变动等内容,向新人们进行了民法典的普法宣传。
像这样接地气、有温度的民法典学习宣传,给南粤大地送来又一股“法治春风”。
打出“组合拳”
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去年来,广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出系列“组合拳”,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维护者。
为发挥民法典的牵引带动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履行职责,把加强民法典贯彻实施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一体部署安排。
2020年9月,广东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要抓手,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弘扬契约精神等八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为有效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和民法典之间的关系,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出民法典涉及行政机关的制度事项85项,民法典规定的国家立法事项138项,常见的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制度事项107项,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贯彻实施民事法律、依法行使法定职权、防止侵害民事权益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遵循。
广东统筹推进涉及民法典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1月修改第一批涉及民法典的地方性法规9部,目前,第二批拟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正在研究推进。此外,省司法厅出台相关工作指引,提出92个方面的清理重点,共查找出与民法典不一致的省、市、县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05件,并抓紧推动修改和废止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起草法规规章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4项政府立法工作制度的修订也突出了保护民事权利,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为发挥国家机关学习宣传民法典示范作用,广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实现全覆盖,组织全省202余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等学法考试;全面开展全省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印发省直和中直驻粤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有效推动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2020年11月1日起,民法典中涉及行政领域的有关内容被列为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内容,只有考试合格后,行政执法人员才能领取执法证“持证上岗”。
省普法办于202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启动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突出“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举办“我与民法典有个约”普法责任单位青年演讲比赛,开展优秀“法治小记者”“民法典故事大王”、法治微视频作品评选,组织民法典漫画普法作品、民法典“法语”书法作品、“照片中的民法典故事”、法治诗歌作品等展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互动形式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还推出“我为民法典打CALL”推广活动,吸引全省广大群众踊跃参与。
我省法律服务行业也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广东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近3000名资深律师参与到省市两级宣讲团和民营企业分团、村(社区)分团中,积极推动全省律师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工作。
截至目前,广东律师已开展线上线下4.1万多场民法典宣讲活动,为民众提供免费涉民法典法律咨询2.6万多次,向党政机关共提供法律意见近4600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更是身体力行,组织参与多项民法典宣传工作,在多场民法典专题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自2020年全国两会后,他已受邀在广东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举办的专题学习会上宣讲民法典66场,累计受众2.8万人次。
广东律师以“法治体检”、律师“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精准扶贫活动为契机,将民法典宣传结合到其中。
广东省公证行业也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年”系列活动。宣讲团成员到江门市司法局对口扶贫点恩平市牛江镇鹏昌村,开展法治扶贫送温暖活动,为村民们送去一场精彩的民法典知识讲座。
魏园园、雷峻岭两位公证员前往全国著名的赵广军“生命热线”,开展公证公益直播,结合民法典施行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新变化和经典公证案例,重点宣讲遗嘱、意定监护、财产传承等公证业务。
全省各地纷纷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一份份丰富多样的民法典普法“大礼包”,推动民法典从文本走进民心。
2021年1月7日,全国首家民法主题公园深圳民法公园正式开园迎客,同日全国首家民法博物馆深圳民法博物馆也举行了开馆仪式。民法公园作为民法典宣传的新载体让游客实现“在休闲中普法,在普法中休闲”。
2021年,广东省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梅州市普法办、梅江区普法办于3月1日到西阳镇开展民法课堂进农村活动,为西阳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群众解读民法典,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民法典的具体内容、立法精神和丰富内涵,提高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为乡村振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各地还在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走近学生上下足功夫。
2020年10月初,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普法办以“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发起“民法典故事会”征文大赛。
“很高兴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大家普及民法典知识。”来自高明区德信实验学校的小学生彭佳,其作品《当灰姑娘碰上<民法典>》讲述了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仙度瑞拉运用法律知识对抗继母虐待、争取遗产继承,维护自身权益的故事,被评为特等奖作品。
民法典普法教育也走进了高墙内。
为引导服刑人员上好学法、懂法、守法的入监教育“第一课”,全省各级监狱单位将“民法典”学习列为服刑人员入监教育必修课,打造现场视频互动交流平台,采取“直播带课”的方式,组织新入监服刑人员观看学习民法典专题教学内容,并由警察讲师团结合日常生活案例讲解“民法典”相关条文知识,引导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水平。
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场所积极做好戒毒人员《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戒毒人员中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以多种课堂教学的方式讲解相关知识,加深戒毒人员对《民法典》的理解。
干警围绕戒毒人员关心的“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如何认定”“个人信息泄露如何维权”“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多少属于违法行为”等问题组织展开深入讨论,还在线上邀请法学专家等社会力量,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适用民法典审理“第一案”
以法治彰显公平正义
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司法机关通过不断涌现的“第一案”,将不同民事案件的审理,牢牢把握在民法典的核心精神中,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推动民法典不断深入人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2021年1月4日,民法典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广东省内的民法典“第一案”诞生。
这是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纠纷:广州的庾婆婆在小区花园内散步,黄先生的小孩从35楼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砸落到庾婆婆身旁,受惊的庾婆婆摔倒受伤。然而,黄先生支付了1万元后,再无其他赔偿。广州越秀法院按照民法典规定,判决黄先生赔偿9万多元。
广东法院依法适用民法典,旗帜鲜明地向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说“不”,体现出对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同时倡导公众讲文明、讲公德,牢固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1年1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诉被告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的损失共计1000万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该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广东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关于“绿色原则”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与时转则治。广东以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件执法决定、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助力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toutiao/content/post_3238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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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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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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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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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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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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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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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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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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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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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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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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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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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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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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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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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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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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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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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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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