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明天 “未”爱前行

时间:2021-03-15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命名2020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授予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是专司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部门。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贡献未检力量。

  用心用情办好未检案件

  注重“法理情”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冯宁办理的刘某杀害邻居幼童抗诉案,成功从死缓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入选高检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张茉在办理黎某故意杀人一案时,主动收集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困难相关线索和证据,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成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全省首宗司法救助案件;王映在办理蔡某故意伤害案时,委托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实施精准帮教,促进顺利回归社会。

  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近年来,对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张德啟等26人拐卖儿童案、性侵智障女童案件等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指导,确保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带队奔赴全省各地督导调研,推动全省已建成146处建立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后,省院第九检察部紧锣密鼓开展督导工作,全体干警走访全省21个地市,指导全省未检部门查访中小学、幼儿园2374次,发现安全管理隐患967个,已整改问题800个,发出检察建议115份,更加务实地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助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主动带头讲课,为全省“法治进校园”活动吹响号角。张茉、冯宁分别在广州市第六中学,为师生讲授反恐、安全教育主题法治教育课;王映为清远清新留守儿童讲授“如何保护自己”。在省院第九检察部的指导部署下,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开展法治巡讲11279场次,覆盖师生人数2238万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册384.6万余本,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自护能力,增强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凝聚各方保护合力

  与团省委、省妇联等职能部门密切联系,联签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等,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省院第九检察部近年来一直推动“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建设管理、政法机关共同使用”的专门学校建设,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东莞市院推动建成全省首家公办专门学校,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案件不捕、不诉率。广州、清远英德观护帮教基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帮教效果良好。

  连续四年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

  自2017年起,省院第九检察部连续四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承办省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发布全省未检工作白皮书,向公众全面展示广东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更大范围汇聚全社会力量。

  

  

  守护明天“未”爱前行

  省院第九检察部在编人员7名,其中1人获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2人获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近年来部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省检察院先进集体”,王映同志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3人荣立三等功。

  

  

  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道远,党和人民给予厚望。让孩子们安全、幸福成长,是我们奋斗的全部所在。未检工作没有止境,省院第九检察部将继续守护明天,“未”爱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dxw/202103/t20210311_3153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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