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职务犯罪案在海东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21-03-15 来源:青海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1年2月24至26日,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青海银行董事长、行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丽进行了最后陈述。

  为了保障庭审有效顺利进行,海东中院在疫情防疫措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各方面进行了精心安排。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代表共一百多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qhchangan.gov.cn/jrbb/18208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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