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升级

时间:2021-08-1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梁辰 沈少阳)“我们已推动成立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明确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管理责任。”近日,福建省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对此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各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今年3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反映百年党史的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纪念设施、重要人物旧居为监督重点,加大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长汀县是原中央苏区、红军故乡、红色土地和红军长征主要出发地之一,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约80处90个点。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长汀县检察院经走访摸排发现,包括杨成武将军故居、何叔衡烈士纪念馆等在内的19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环境卫生情况差、消防安全隐患大、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

  针对这些问题,福州军事检察院与长汀县检察院共同开展实地调查,通过集中宣告送达方式,分别向所在地镇政府等单位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保护纪念设施安全。

  据悉,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长汀县整改纪念设施碑体破损、字迹模糊等问题26处。同时,推动乡镇、文体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健全瞻仰凭吊服务、日常修缮维护等工作规范,推动地方政府与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增设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岗位,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全面提升了全县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8/t20210813_526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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