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以上孩子,哪些事能自己决定?

时间:2025-05-16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八岁以上孩子,哪些事能自己决定?

家里八岁的孩子,偷偷用零花钱买了玩具,家长能退货吗?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解释: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些事能自己做,有些事得爸妈同意。

案例解读:
10 岁的乐乐用攒了半年的压岁钱,在文具店买了支 200 元的钢笔。妈妈发现后觉得价格太高,找到店主协商退货。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指出,买钢笔属于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 的行为,因为乐乐能理解钢笔的用途和价格,所以买卖有效,不能随意退货。但如果是花 2000 元买手机,就明显超出孩子的认知范围,家长可以要求退货。

这类孩子还有个 “特权”:纯获利益的事能独立做。比如亲戚给的压岁钱、参加比赛得的奖金,孩子可以自己收着,家长不能随意挪用。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发现,曾有家长以 “帮孩子保管” 为由,擅自挪用孩子的奖学金炒股,这其实侵犯了孩子的财产权。

关键界限:

能独立做:买零食、文具,参加兴趣班,收红包等。

需家长同意:大额消费(如买手机、电脑)、签订合同、处置贵重物品等。

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招募法制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