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湖北汉川:回访农村饮用水安全整改

时间:2021-08-2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村里的自来水从不敢吃到放心用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李琦 晏益鹏)近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整改回访时,西江乡进力村村民张武喜高兴地向检察官说起生活中的变化,“以前用自来水煮的饭总有股怪味,水里杂质多,我和周围邻居都是买矿泉水喝。整改后,这种情况再也没出现,大家安心多了!”

  改变源于检察建议。今年3月,汉川市检察院在核查一起农村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发现,包括西江乡在内的20个乡镇(场)饮水安全均存有隐患。该院迅速展开农村饮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向水利和湖泊局、卫生健康局及20个乡镇(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20家供水单位积极整改。

  “专项检察监督中,我们主要查看了各供水单位的资质证件、从业人员体检证明、消毒及水质净化设施的运行状况等,并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短板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蒋蓉表示。

  3月底,湾潭乡的两家水厂在接到汉川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立刻进行了整改,按照要求提升工艺水平,推行更为科学、标准的运行模式。

  “为确保水厂整改到位,乡里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督促指导。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我们还将着力推进水厂改扩建项目,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湾潭乡副乡长胡永强谈到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时信心十足。

  近期,汉川市检察院启动了“回头看”行动,陆续对20个乡镇(场)供水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并随机走访村民,向他们询问供水方式、供水时间、供水水质等情况。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8/t20210823_5273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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