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法治】王丽:她是这样的模范检察官
司法为民的公仆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她柔弱的身体蕴含着很大的能量。”——卢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张剑
卢龙县曾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承办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到农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某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了一个面积达二十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村民葛某因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常年赴省进京上访,上级要求成立专案组限期办结。王丽作为专案组成员,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此案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矿坑位于三村交界处,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导致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二是该矿是在他人开采一部分后由勾某购买并继续开采的,二人先后开采的面积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难决。为了突破案件,确保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饿了吃口烧饼,渴了喝口凉水,晚上就趴在村里办公室的桌子上和衣而眠。群众看了深为感动,纷纷提供有力证据,还有许多人偷偷送来热乎的饭菜。王丽还从卢龙县档案局调取出三个村自1994年以来的分地台账,逐页翻查、对照,通过证言和台账的比对,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地理位置,并绘制成图,最终确定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百姓拍手称快。
2018年5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一起尹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何某某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开发公司物业经理常某将此事告诉了尹某,尹某纠集李某等3人殴打了何某某,致其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亲属多次找过何某某,软硬兼施试图私了。何某某担心开发商有一定势力案子会不了了之,就三天两头到检察院找领导。面对情绪激动的何某某,时任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王丽总是端茶倒水热情接待,释法说理耐心答疑,细语劝慰温情安抚。王丽带领办案组成员承受住各方压力,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坚持秉公办理。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年3个月。审判庭上,何某某眼含热泪,朝王丽竖起大拇指。案子结束后,何某某私下要给王丽“表示表示”,被王丽严词拒绝。何某某说:“我的案子赢了,有些人说我背后有人,我背后的人就是主持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是真正司法为民的人民公仆。”
“我认识的王丽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高档的化妆用品,只有忘我的工作。作为一名女同志,能够经常跟我们一起连续出差办案很不容易。她柔弱的身体蕴含着很大的能量,她敢于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刑侦工作和公诉工作都需要这样的典型去激励年轻的一代。”卢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张剑深有感触地认为。“做为一个司法者时刻把法律原则放在第一位,不枉、不纵;同时又积极说服涉案当事人服法、服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深受群众喜爱。”卢龙县人大代表毕永强认为。
严格司法的典范
“她公诉的案子无懈可击,证据特别扎实。”——卢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祥碧
自2009年9月以来,北京某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某某指使王某某、易某甲、易某乙等人在数家互联网站上发表、转载写有攻击卢龙县某公司及其产品内容的文章、博客,致使该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影响。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3月2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王丽以公诉人身份详细阐述经查明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在法庭举证质证环节前,王丽向法庭出示了各项案件相关证据,内容长达70余页。
“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济损失计算不合理,应依法宣告被告人鲁某某无罪。”鲁某某辩护人认为。
“根据案件来源、抓获经过、证人张某某等人的证言及被告人鲁某某、王某某、易某甲、易某乙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足以证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庭辩论阶段,王丽就被告方提出的辩护意见,运用详实的证据链条和深厚的理论知识当庭进行了答辩、反驳。整个庭审过程长达13小时,形成庭审笔录47页,最终被告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4年王丽办理一个刑事案件时,审查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及时对公安机关进行了纠正,监督公安机关作了撤案处理,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11月,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交由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这起案件证据部分存疑,无法判断被害人伤势由谁造成。主办此案的王丽三次前往昌黎调查取证,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一年要办理数百起案件,人员少、任务重。王丽深知,只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才能严格司法,永葆检察事业蒸蒸日上。被同事们公认为“法律库”的王丽总是耐心细致地回答各个业务口同事的请教,也经常回答来自法官、公安干警的业务咨询,特别是手把手地教年轻干警,不厌其烦,倾囊相授。“我们公诉科人员流动很大,王丽姐对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位新来的检察官助理都从作笔录、讯问、询问、案卡填录等各个环节一点一滴做好传帮带。”王丽生前同事、检察官助理张先莉流着眼泪向记者介绍,在许多阅示批改的文书材料上,王丽修改的标红密密麻麻,小到标点符号、遣词行文,大到法律要点错误、表述不准确等问题都一一修改。王丽不止一次对她们说:“只要你们拿来的法律文书,我都给你们改,改多少次我都改,你们业务进步了,我打心眼里高兴。”
“王丽业务特别好,她出庭的案子我们都特别好判,因为思路特别清晰。她公诉的案子无懈可击,证据特别扎实,从来没有抗诉的。”卢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祥碧惋惜地表示,“我在遇到王丽之前,没有遇到过王丽这样的人,前期工作做得特别好,一个好的检察官出庭法官都好判案。”
“我从业22年,在工作当中和王丽接触时间很长,她为人老实厚重,业务基础扎实。”河北俊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俊学坦言,“律师和检察官在庭上‘针锋相对’是很正常的,由此产生的律师和检察官在人格关系上不信任也很正常,但在王丽身上没有。她为人和善,业务精湛,无论庭上还是庭下,都能把法律解释工作做到当事人心里,哪怕是对检法抵触情绪很强烈的当事人,王丽都能公正司法,定纷止争,社会效果非常好。她走了,我感到很惋惜。”
改革创新的标杆
“她为规范检察办案做出积极贡献。”——卢龙县人大代表毕永强
2016年7月20日上午,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现场会在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参加了听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县区检察院派人观摩,并总结推广经验。
近几年,卢龙县多发性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占有很大比重,如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轻微盗窃案件、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等等。“这些案件中,有相当比重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双方已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和解,如果仍然按部就班地进行刑事诉讼,不仅浪费诉讼资源,也难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也使当事人双方承受诉讼之累。”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铭生介绍说,该县还存在一部分有较大争议并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法访压力很大,“如何体现检察权行使的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也是现阶段检察改革的方向之一”。为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王丽积极探索对认罪认罚、刑事和解、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和存在较大争议并且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拟作存疑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听证制度,以进一步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公平、公正的现代惩罚理念,以此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工作,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不起诉公开审查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对一定范围内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公开审查过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而为正确作出决定提供参考的程序。而对不起诉决定过程增设听证程序,即为不起诉行为司法公开化的新路径。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可以确保不起诉决定的正确性,既有利于最终解决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对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没有即成的模式可循,各地都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益的探索。“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王丽带领大家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近几年我县刑事发案的特点,确立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并重、审查程序与权益保障相融、自身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统一的工作原则,逐步形成了符合我院办案特色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认罪悔罪审查,不起诉适用,征求第三方代表意见的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模式,通过对部分案件进行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慧介绍说,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充分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既有效化解了矛盾,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先进办案理念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办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据悉,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素质过硬的王丽被任命为第一任案管办主任。她迎难而上,立足该院实际,以强化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强化对该院各业务部门司法办案不规范情形的监督为切入点,规范司法行为;以统计报表为落脚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在案管办成立初期,网上操作系统及各业务条线规范性指引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王丽组织干警加班加点,反复试验、详细记录检察业务11大类28小类的操作步骤和重点事项,仅用时三个月,就自行编撰了近五万字的《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网上操作规范合订本》,对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办案系统进行了测试操作,熟练掌握并及时传授给各业务部门的干警,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排头兵。这项工作被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为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提供了参考。
“我经常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检察院工作的执法检查。期间和王丽同志多有接触,我感觉该同志政治性强,业务水平高。她为规范检察办案做出积极贡献,她的去世是检察系统的一大损失。”人大代表毕永强认为。
“大家都说这个干警能力非常强,特别出色,最大的优点就是非常敬业。工作上兢兢业业,个人综合素质非常高,每年考核都是优秀,无论政法系统内对她的评价,还是社会上的口碑都非常好,给我们县公务员队伍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卢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淑敏表示。
“王丽同志是秦皇岛市优秀检察官的杰出代表,对她的不幸去世我们深感惋惜和怀念。我到秦皇岛工作后,听到看到许多关于王丽同志的感人事迹,她有着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有着严谨审慎的专业技能,有着高度自律的职业操守,有着拼搏竞进的奉献精神。斯人虽已离去,忠魂常在人间。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王丽同志学习的活动,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进一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新时代检察铁军。”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英杰深有感触地向记者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108/t20210823_3350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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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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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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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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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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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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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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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