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犯罪嫌疑人读检察官来信后自愿认罪认罚

时间:2021-09-0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李晓亮)近日,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从开始的拒不认罪到自愿认罪认罚,态度的转变源于承办检察官写给他的一封特殊“来信”。

  今年5月2日,内黄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员额检察官张俊杰及检察官助理闫竹阅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到案后表现异常激动,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了解到,陈某某正是2019年自己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的被告人。时隔两年,当初办理该案时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面对再次涉罪又拒不配合的陈某某,承办检察官心情异常沉重。经过认真思考后,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联)背面给陈某某写了一段话。

  “你好,由于疫情,不方便当面与你沟通,但有些话还是想告诉你。我是你2019年危险驾驶案的承办人,很遗憾再次遇到你。还记得当初办理你危险驾驶案时,是你的妻子为你担保办理的取保候审,当时你儿子才5岁,现在应该已经上小学了吧?本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人!然而此时此刻,我隔着法律文书和案件卷宗再次遇到你,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不想在这样的场合再次遇到你。通过阅卷,目前证据足以证实案件事实是存在的,你的认罪、悔罪态度,将直接关系到对你的量刑,请你再次认真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重新考虑是否认罪认罚。”

  当看守所民警将相关法律文书送到陈某某手中时,陈某某一开始仍表示不认罪。就在要签字的那一刻,他突然发现文书背面密密麻麻写了好几行字,于是就翻过来仔细看了起来。看着看着,陈某某的眼角泛起了泪花……

  “案发当天我确实喝多了,细节记不清了。出于对检察官的信任,我认罪认罚,感谢检察官这么耐心地释法说理。”看完这封特别的“来信”,陈某某深受触动,当场哽咽着说。

  案件进入起诉环节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在值班律师见证下,陈某某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这起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内黄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72%,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对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发挥着积极作用。

  (原标题:一封检察官的特殊“来信” 犯罪嫌疑人读信后自愿认罪认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8/t20210827_527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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