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江苏多地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升级

时间:2022-05-24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苏州将执行两年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升级到3.0版,涉及2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455项行政处罚事项,并新纳入“首违不罚”的规定。

  “首违不罚”,源自行政处罚法的重大突破

  去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该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照单执行让柔性执法有尺度。”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工作人员谭芙蓉说,3.0版清单据此纳入“首违不罚”规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比如,广告主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未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收费清单,明码标价不规范等情况,同时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三个要件都具备可以免罚。

  省内多地已陆续升级出台“首违不罚”清单,并明确“首违不罚”的事项。

  5月8日,南通市场监管领域升级出台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 在原来85项的基础上扩充到对18个领域141项轻微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无锡发布轻罚清单1.0版、免罚清单2.0版,涉及食品经营、知识产权、质检、价格、工商等7大领域的“无心之过”。

  

  淮安今年初全面推广涉企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313项,占比最多,并进一步探索“三张清单+”。

  常州此前梳理出涉企免罚清单相关内容295项,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正在研究扩大专精特新领域“免罚轻罚”事项。

  “首违不罚”,给了企业纠错空间

  无锡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网站上发布产品宣传广告,广告中出现“全球年产能最大”“亚洲地区唯一”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首次违法且立即删除广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免罚条件。

  企业负责人于先生表示,受罚会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不处罚给了企业改过的机会,也督促我们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做好管理工作。

  一季度,淮安共有2714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累计为企业减负2492万元,其中免罚案件达到1634件,涉及金额315万元。

  “免罚涉案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左右,但这笔钱对很多小微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也给了企业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淮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丁大勇说。

  “首违不罚”,并非一免了之

  多地还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

  “执法过程中要兼顾处罚和教育,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良好政企互信关系。”常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张方圆表示,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帮助其分析违法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任瑞平提醒,行政执法需要刚柔并济,也要兼顾公平公正。作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免罚轻罚”清单,其文件属性为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公开,未公开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szdw/ssft/202205/t20220516_75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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