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产受保护,谁也不能随便动

时间:2025-08-2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私人财产受保护,谁也不能随便动

老李放在院子里的摩托车被邻居家的小子偷偷骑出去,还摔掉了一块漆,小子家长却说 “小孩子闹着玩” 不肯赔。老李气不过:“我花钱买的摩托车,凭啥被糟蹋了不赔?”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明确: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都不能侵占、哄抢、破坏,老李这事完全能要赔偿。

最后在村委会调解下,邻居赔了修车钱,这事才算完。去年村里还有更气人的,有伙外来的人听说老张家里有个老古董柜子,半夜想撬门偷走,被老张发现喊人围住了,最后报了警,那伙人不仅没偷走柜子,还被拘留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报道这类案例时强调:“私人财产不分新旧、不管值多少钱,都受法律护着,谁动谁就得担责任。”

中心还提过一个例子:有个租户退租时,把房东家的空调拆下来想带走,说 “我用了半年算我的了”,这就是侵占私人财产,最后不仅得把空调装回去,还得赔房东的损失。“哪怕是一根针,只要是别人的合法财产,就不能随便拿、随便坏。”

现在老李给摩托车装了报警器,院子也加了锁,他说:“不是防谁,是知道这东西受保护,咱得自己也上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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