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办企业,权利义务按规矩来

时间:2025-08-2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出钱办企业,权利义务按规矩来

村东头的小化肥厂是老张、村集体和镇上的一家公司一起凑钱办的:老张出了 20 万,村集体出了块地,公司出了设备,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利润。这正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能一起出资办企业,投到企业的财产,出资人按约定或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去年化肥厂赚了 100 万,按当初约定,老张分了 30 万,村集体分了 20 万,公司分了 50 万,谁也没多要谁也没少给。有回要换生产线,得花大价钱,三人坐下来商量,老张觉得 “先小范围换”,公司主张 “一步换到位”,最后按出资比例投票,公司出资多票数多,就按公司的主意办了,老张也没意见:“当初说好按比例来,就得守规矩。”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乡镇企业宣传时说,有个合作社是十几户农民和村集体一起办的,有人想把赚的钱全分了,有人想留着扩大规模,最后按出资比例投票定了留一半分一半,大家都服气。“出钱办企业就像搭伙过日子,权利义务说清楚,按约定来才长久。”

现在化肥厂办得红火,老张常说:“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出资,守着规矩来,都能安心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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