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一场变故引发七年信访
8月26日检察日报5版
近日,广东检察机关成功和解一起持续了七年之久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涉案医院同意一次性补偿患者冯某家属32万元,冯某家属表示不再就此事信访。
患者家属与医院僵持不下
2009年11月5日,78岁的冯某突然晕厥,随即被家属送到广州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医院诊断为“右侧桥小脑角区占位病变,考虑神经鞘瘤可能性大(听神经瘤)”。冯某在该医院进行肿瘤切除手术后却一直昏迷不醒,直至2013年8月被宣布临床死亡。
“我们想不通,为什么做了手术会变成这样?”冯某的妻子黄某表示,明明冯某被送到医院接受诊疗和手术前意识还处于清醒状态,能吃能喝能行走,以为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手术就能康复,怎么做完却昏迷不醒,在ICU病床上一直躺了三年多,最后离开人世。他们认为,医院制定的诊疗方案是错误的,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了悲剧发生。由此,黄某等人多次找医院沟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双方一直无法达成赔偿合意。
2013年10月,黄某及其子女冯某某等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并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一审法院根据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意见》及患者病历等,认定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判决驳回黄某一方全部诉讼请求。黄某等人不服,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维持原判。黄某等人不服,继续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七年多来,80多岁的黄某和接近六旬的冯某某等人不停到卫健委、街道等有关部门进行信访,每周都到涉案医院要求院长接见。在长年累月的诉讼、信访过程中,黄某等人与医院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内心对医院乃至司法机关都充满了深深的不信任。
检察官依法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在双方见证下启封被封存的病历。
检察官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2019年,黄某等人就该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广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潘建明收到案件后,先通过电话与黄某等人沟通案情,黄某等情绪非常激动,一定要当面反映情况。
“当事人见到我时,情绪突然失控,她老泪纵横,反复诉说自己的冤屈。我听完她的讲述后,告诉她只要符合监督条件,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结果,会尽力去帮他们解决问题。”潘建明说道。在之后的几次接访过程中,潘建明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入手向黄某一方解释和分析案情,反复进行心理疏导,黄某等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了下来,对检察官的专业度表示认可,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公正办理案件。
同时,经过认真审阅法院卷宗材料和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潘建明发现一份CT检查的病历记录中,只有病历记载,没有做CT检查的数据和拍片,庭审笔录也没有CT数据或拍片的质证情况,而黄某一方说这个CT检查根本没有做,医院病历记载是虚假的。黄某一方还提交了一份做手术的家属签名告知书复印件,说根本不知道这个手术,冯某家属中根本没有告知书上签名的这个人,坚持认为是医院手术失误造成患者病情恶化,然后自作主张
“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我觉得医院提供的病历可能有问题,就依法启动了调查核实程序,前往医院核实真伪。一开始医院坚持认为不存在造假,我们就提议双方到场解封封存病历进行核实,得到了双方的同意。”
“启封病历后,我们针对几个疑点问题逐一核实,经查确实不存在病历记载的那次CT的数据或者证明材料,争议手术告知书上的签名人不是家属。”
“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我们还要求医院出具了两份证据的真实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潘建明回忆当时的办案情形说。
疫情期间,检察院组织双方当面沟通。
省院派员破冰,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虽然案件取得关键突破,但经广州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集体研究认为,鉴于该报告单记载的诊疗活动与冯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本案抗诉条件不够充分。但医院确实存在过错,本案作和解是最优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案件和解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但因数额始终存在一定差距,和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增加当事人的信任度,广州市检察院把案件提抗到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谢涛、检察官助理韩凌宇接手案件后,在市院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明确告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提示患者家属继续
拖了七年的烦心事解开后,黄某一家四口分别来到广东省检察院和广州市检察院送锦旗,黄某握着检察官的手,对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耐心释法、用心用情服务群众表示感谢。
记者还了解到,在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2020年4月,检察机关就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医院存在的问题,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委员会强化对医院相关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整治。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作出回复,就案件涉及医院存在的问题立案予以调查,并表示将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尽可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mtbb/202009/t20200901_2938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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