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指导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作为今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会议立足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职能,重点围绕如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交流研讨,安徽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厅、甘肃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挖掘传承
和品牌培育工作在江淮大地蓬勃发展
安徽省司法厅 张敏
安徽省司法厅以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发、作品创作、传播推广、品牌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彰显“徽风皖韵”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新实践。
一是研究阐发持续深化。安徽拥有皋陶法治思想、淮南子法治思想、管仲“法德同源”、包拯“公正慎刑”等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全省聚焦民惟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持续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阐发。六安市加强“中国司法鼻祖”皋陶法治思想内涵提炼,举办了皋陶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皋陶文化研讨会等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编写了《皋陶法治精神研究》等专著。合肥市深入挖掘包拯司法生涯经历,梳理提炼了“以法律提衡天下”“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
二是作品创作深接地气。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从理论向成果转化,创作生产了一批具有浓郁时代气息和鲜明地域风格的精品力作。宣城市依托皖南花鼓戏、大鼓、皮影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非遗项目,创新打造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基地,创作了《醉美桃花潭 悠悠普法情》《看门太守》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品40余部。安庆市利用黄梅戏资源优势,创作出《六尺巷》《黄梅声声唱普法》《李离伏剑》等50余部黄梅戏作品,多部传统法律文化作品获国家级荣誉。合肥市开设“包公普法”以案释法专栏,打造“动漫+实景”包公普法专题片、包公断案“折子戏”、普法小包公漫画等系列法治文化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三是传播推广创新出彩。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节庆文化等,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微视频展播、法治漫画展览等活动,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品的集中展示,促进法治文化与大众文化相结合。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先后打造皋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包公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城市根据“井水不犯河水”谚语起源,提炼形成了“各守其分、分清是非、互谅互让、和谐友善、共治共享”的理念,将其广泛运用到乡村治理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是品牌建设有声有色。注重打造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品牌。淮南市充分挖掘《淮南子》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以豆苗为原型,设计出“豆娃”普法小使者形象,打造以“豆娃说法”为代表的地域法治文化品牌。“管仲故里”颍上县挖掘传承管仲“以法治国”理念,积极打造“管小颍说法”普法品牌,设计出彰显管子法律文化元素的普法卡通形象,研究编写管子法律文化专题文集,建设彰显管仲法律思想的“一村一街一园一馆”实体阵地,生动展示管仲“法德同源”思想。
下一步,安徽省将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以皖籍历史法治名人、皖域重点法治遗址、皖民法治民俗传统等为研究对象,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内涵。二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践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安庆黄梅戏、皖南皮影戏、凤阳花鼓戏、宣纸宣砚等非遗项目相融合,探索开展相关研学实践、展示体验活动。三是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品牌集群,系统整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资源,持续打造一批特色法治文化作品。
做实挖掘推广
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力
四川省司法厅 边疆
近年来,四川省将挖掘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有力抓手,推动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是整体谋划,明确工作步骤。四川省根据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撰的成功经验,继续采取“行政专业指导+学术课题研究+项目化运作”工作模式,突出工作专项单列、行政专业指导、全程专家把脉,大力挖掘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按照四川省《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关于“探索整理四川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名录”的要求,计划从“人物篇”“故事篇”等多个篇章着手,整理形成《四川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名录》,力争形成类似《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性成果。
二是摸清家底,提炼本地特色。四川传统法律文化时间跨度大,兼具远古与近代,最早可追溯至古蜀时期,近代四川更是中外法治文明交融互动的重要区域,产生的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完整、体系庞大、连续性强;其涵盖对象广,兼具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历史上四川地区多民族混居造就了丰富多样的法治传统,这些治边法律、政策在当下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中仍可发挥重要的历史借鉴作用;其内容承载足,兼具制度内容与人物思想,苏轼、欧阳修、诸葛亮等重要政治文化人物对于律法、狱讼等问题的独到见解,对当时和后世的法治发展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三是分步推进,形成法治人物篇章。2023年以来,我们对具有代表性的四川传统法治人物进行重点调研,充分利用博物馆、档案馆的馆藏资源,对著名历史人物的法治思想与法治实践进行着重考察,对其具备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进行高度凝练,通过古今结合的叙事手法,提炼指向明确、特点鲜明的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充分发挥我省传统法治人物在新时代下的导向作用。《四川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名录(人物篇)》现已完成项目调研、资源梳理、考察筛选,形成了名录初稿。
下一步,四川省将从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深化与专业学术机构的合作共建,不断强化理论研究,深入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与外延,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真正成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理论力量。二是培养一批以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等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故事讲述人。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故事(案例)库,让群众在“听”故事的同时,提高法治意识。三是丰富宣传推广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应用,不断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覆盖面。
注重统筹部署、研究阐释、传承运用
奋力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中走在前列
山东省司法厅 田秀娟
“八五”普法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注重统筹部署、研究阐释和传承运用,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是注重统筹部署。山东是文化大省,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拥有丰富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2021年,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12条具体举措,对深挖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思想内涵并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作出明确安排。建立了法治文化建设会商推进机制,加强与法治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共同研究解决开展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分歧和困难。在谋划推进齐鲁法律文物云展馆建设过程中,利用会商机制克服了文案起草、文物查找、版权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得到了高校、文化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二是注重研究阐释。2021年,山东省设立了齐鲁法治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组织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对齐鲁法治文化开展学理化解读,收获了一批以“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保护研究”“齐文化法治思想精要及其现代性转化研究”等为代表的研究成果。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研讨会、座谈会等,加强对传统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组织各地市编写出版了《齐文化与法治思维》等一批理论著作,引导各地市和有关部门重点研究阐释齐法家和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积极贡献,不断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和外延。
三是注重传承运用。积极将儒家文化“礼之用、和为贵”思想与人民调解、社会治理等相结合,大力推进“和为贵”调解室建设。把“儒学治乡”融入“依法治村”,印发《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法治带头人”68405名、“法律明白人”183587名,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孔子博物馆、孟子研究院、齐文化博物院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中,注重打造体现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风貌的区域性法治文化景观带。济宁市依托“三孔”、“两孟”、周公庙、颜庙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了万仞宫墙、金声玉振坊、杏坛、官箴碑等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学点30余处,努力做到让景观“发声”、让实物“说话”、让阵地“讲故事”。组织开展“齐鲁法律文物云展馆”建设,借助现代数字技术让更多的法律文物活起来,让更多人走近法律文物,努力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山东省将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在“研”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我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对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加以甄选挖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二是在“传”上做文章。进一步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方式方法,继续推进齐鲁法律文物与数字技术深入结合,力争把“齐鲁法律文物云展馆”做得更精美。三是在“用”上见成效。以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评选等活动为载体,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纳入依法治村、依法治校和依法治企的实践当中,推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厚植文化底蕴 筑牢法治信仰
甘肃省司法厅 何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近年来,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通过“点”上强阵地、“线”上抓传承、“面”上抓传播,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实现以文化人、以法润心。
一是搭建阵地“支撑点”,增强法治文化之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融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和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同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报、案例发布、督责问效等配套制度,并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中的分值占比,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夯实基础。打造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南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创建30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成35718个法治文化实体阵地,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街道、法治文化村居常态化宣传解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和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综合运用激光4D投影、虚拟现实互动、全息微缩模型、高清展品复原技术等科技,建成甘肃省法治文旅云上展馆、甘肃省法治文旅数字体验馆,让敦煌遗书里的法治文献、汉代简牍里的法治故事鲜活起来、生动起来。
二是延伸时代“传承线”,涵养法治文化之魂。依托武威雷台汉墓、武威磨嘴子汉墓、酒泉潘家庄汉墓出土的木质、铜质独角兽“獬豸”等法治文物资源,深入挖掘甘肃独有的“王杖十简”“汉王杖诏书令简册”“汉代仪礼简”等国家一级文物中的法治元素,研究阐释隐藏在敦煌石窟壁画中的法律现象,解锁文物里的法治故事,先后出版《敦煌古代法律制度略论》《敦煌契约文书研究》等一批研究成果。注重以现代艺术呈现獬豸等法治文化符号、元素,创新设计甘肃普法卡通形象标识,引导全社会通过看展览、赏文物、听故事,以更有活力、更具张力、更显魅力的“时代表达”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活”起来。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元素和故事融入民间剪纸、年画壁画、皮影木偶等传统艺术和民间艺术,引导开展非遗创作,以“影”“画”彰显法治精神。
三是扩大传播“覆盖面”,厚植法治文化之风。以动漫、微视频等新形式,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治故事,制作《彩礼记》等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微动漫、微视频,创作《三喜临门》《许铁堂》等一批体现执法如山、公正爱民等法治精神的精品秦腔剧目,还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体现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效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廉洁文化,促进领导干部将公权为民、为政以德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通过学生集体诵读古代法治名言,宣讲传统法治故事,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青少年崇法尚德。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三下乡”、农贸会、庙会、集市等时机,通过戏曲《铡美案》《十五贯》等演绎古代“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秉公断案”的法治故事,在热闹红火中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下一步,甘肃省将着力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坚持“守正”与“创新”同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借助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挖掘研究、传承运用。二是坚持“硬件”与“软件”两手抓。在“硬件”上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三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用活用好阵地资源。在“软件”上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推出一批具有中国气派、甘风陇韵的精品力作,以文化人、法润人心。三是坚持“小家”与“大家”齐参与。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仁”“和”“公”“信”等法治观念,融入剪纸、版画、篆刻、戏曲等活动中,实现人人参与、共建共享。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pfyyfzl/202312/t20231219_49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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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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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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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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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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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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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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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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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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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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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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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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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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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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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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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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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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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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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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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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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